qqslycat wrote:
會這樣說可能是因為你不知道「尋找我的 iPhone」可以在遠端一鍵清除資料......(恕刪)
你多心了~只是認為拿情人分手跟手機遺失來對比有失恰當!
另外,我不太相信資料這麼簡單就能被完全消除這回事.
我們公司電腦若要報廢,硬碟除了做低階格式化再用鐵鎚破壞,然後還得過消磁機...
我覺得樓主沒有錯,合法取得合法使用(如果可以解鎖)當然可以,沒有問題.
但若無法使用也不必太強求,把它供起來當作拾金不昧的獎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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