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UT wrote:
我說那位T大,麻煩你以後請人家幫忙你時,先加註一句
"若未成功,本人將採取一切可行之法律行為,敬請 三思。"
這樣以後你要告人家,人家才不會覺得好心沒好報,您說是不是?
請先看懶人包!!
今天T大並不是因為K大幫忙沒有成功而生氣...
他是在質疑K大的動機是否在惡作劇整 Apple 的版友...
因為... 很多人... 都被整到了!! 兩萬多塊的東西.... 差點就不能用了!!
魚的眼淚 wrote:
重點在最後四段如果K...(恕刪)
timkuan wrote:
重點在討論"如何找出問題"與"不希望有人惡作劇,造成網路分享的陰影"
lanvin99 wrote:
T大本來的用意如果是這樣,根本就不需要搬出什麼"提醒"及"法律"這樣的字眼!
這樣只會造成更強烈的對立!立意甚好但因為這樣也容易被誤解!...(恕刪)
timkuan wrote:
只能說大家對"法律"兩字,相當敏感.
單純的"提醒"他如果是"惡作劇",可能造成的後果,反而大家把重點放在"法律"二字身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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