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7771407 wrote:
看來現代人的國文造詣都有點問題
從內文可以知道
開版的手機是被摸走的(至少以他的認知是如此)
那麼對犯有偷竊罪的人說,只要東西物歸原主,我就不追究你的法律責任。
何錯之有?
Mobile的廣大酸民真是神通廣大,可以自動腦內補足他們想要的內容,太瘋狂了。
現代人是怎麼了,只是不同看法就被指為酸民,太瘋狂了!
機機勇 wrote:
歸還失物可以要求報酬
這樣失主可不可以告他恐嚇取財呀 = =
撿到物品知道失主是誰因為不順眼就拒絕歸還
然後丟水溝丟化糞池丟馬路讓車輛鞭屍這更讓人匪夷所思 = =
唉
真不瞭解這年頭的人到底怎麼了
歸還失物可以要求報酬是法律規定的吧,姑且不論適不適當
失主告恐嚇取財,是能告個屁阿!
撿到物品,相信多數人會歸還
但是請看清楚發文者的意思,他認為手機是被偷走的,不是自己遺失
ok660531 wrote:
女王一時大意.讓偷兒有機會得逞
4S 32GB 黑色 在(高雄新興市場)遺失
已經報警備案了(遺失)
序號是013036001134096
請大家多多注意 不要買到贓貨
如有撿到歸還一概不追究法律責任
但如果真的是遺失而被好心人撿到歸還,他會認為對方是善心人或是偷兒??
一般人撿到物品歸還,還要被失主認為是小偷,但只因為東西回來就不追究你偷我東西的責任??
手機被拿去丟掉,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