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O.O.Q. wrote:
原文:http://...(恕刪)
是老賈手比較小嗎?
西方人的首應該比東方人大
4吋在西方人手裡應該也能憶手操控吧!
L.H.O.O.Q. wrote:
原文:http://dcurt.is/2011/10/03/3-point-5-inches/
在拿出iPhone4實驗後,他更發現原來3.5吋螢幕讓他「剛好」可以完全的掌握整個螢幕的操作。
雖然原作者的「永遠」有點言過其實,許多使用者對於「規格」的強調還是遠大過平常使用上的「體驗」;但若是把自己切換到蘋果的設計哲學來看這件事,你就會發現蘋果堅持不把螢幕變大這事,完全有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