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2tC3jLnwX6J4 wrote:
哈哈,我不會被騙啦。...(恕刪)
不要誤會喔
骨頭才不會騙人
您是"專業"賣家呢



mci1234 wrote:
恕我直言,你指控別人, 舉證責任在你.
所以….你的證據就是 “你自己認為自己會判斷,因此一定是別人的零件有問題?”
我好佩服你,你的腦袋好清楚 ,了不起.
mci1234 wrote:
容我猜一下, 你辛苦的上網弄這些,真的很想給對方麻煩, 不提告的原因是知道自己的 “證據”只能在Mobile1 曬一下, 進不了消保官辦公室,警察局和法院.
從這點來看,你的腦袋算清楚,知道自己不能提告. 只能來這裡吐吐苦水,發洩發洩.天天花這樣多時間上網弄這些,不就是希望對方生意受影響,做不好. 這樣就開心了? 你腦筋好清楚噢!
mci1234 wrote:
恕我直言,你指控別人, 舉證責任在你.
所以….你的證據就是 “你自己認為自己會判斷,因此一定是別人的零件有問題?”
我好佩服你,你的腦袋好清楚 ,了不起.
Alias wrote:
三萬多的正評實在是厲害,辛苦耕耘很多年了吧!
不過負平也有四百多,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