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只會躲在電腦後面看他耍的一堆人團團轉,也不知道他這個玩笑害了多少人
大家之前也有給他機會出面說個明白,他就是躲著不出面
一附你可以奈我何的樣子,看了就生氣,因為他的玩笑我為了使我的IPHONE可以使用,整整搞了快20小時,而他勒.....
正在睡大頭覺吧
1. 莊笑維 一開始動機很可能是蓄意的...爬文即知, 他不應不知<<變磚>>為何物
2. 若非<<台南的阿仁>>提供重要訊息, <<魚的眼淚>>抓到學校本名照片等個資......, 我想還是逍遙網外
3. 學校因為這樣出名真的很不好, 當 莊笑維 的同學學長學弟校友...真...



4. 不清楚事情來龍去脈的人
還可能誤以為 莊笑維 是電腦駭客 or 熱心有餘技術不足的 iPhone fan......



5. google...<< 該股 莊家 奇弱 >>...我笑了...XD
6. Paul500 大大是個善人, 這事處理的好, 莊笑維 其實是遇上生命中的貴人...
7. 希望 莊笑維 的親友長輩有足夠能力協助此事善後, 幫 莊笑維 渡過這關. (校方能幫多少忙...我的看法很保留)
8. 受害者大都是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會把話説很死的 都是路人添亂的啦......



9. 好的道歉須要態度與智慧, 不然很難讓人感受其誠意, 逃避一時反而自己平添遺憾...



Tast Treinfota wrote:
那些只是舉例
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去拿個人資料PM威脅他(好孩子不要學)
總比公開的好。
畢竟他還是有做錯事,但是總有可以用不公開個人資料的前提下解決的方法
原來受害者都是壞孩子...

你可以直接這樣寫
而不是用近乎「挑釁」的字句來做結尾
看了都幫你覺得很危險...(現在還多一招PM威脅?)
我非神人,沒辦法去掀誰的底
不過老話一句,有人受害
想要討回公道在所難免
至於責任問題?法律有規定的部分自然要遵守
只是法條是?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23條有提到一些,這樣看不知道準不準
我是覺得公布並未造成裝先生的損失
反而是防止他人權益遭受危害(我不想說促進公共利益

我是Hiroyuk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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