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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鄭重跟大家說聲對不起

爬了文之後發現有此事件進來留個言
有熟知法律的人士可以解釋一下他這樣的行為可能觸及什麼罪嗎???

hiroyuki2243 wrote:
你確認你有看完嗎?
還是單純上來討噓?
還是你認為只有放毒、殺人、放火、強姦才是大錯
蓄意造成他人損失後嗆聲是「罪不致如此」....
如果他今天有人造成你數萬甚至百萬損失
再嗆聲「有種來掀我底」,是不是也不能這樣做?
先把法條搬出來再來說大話吧

何況很多東西...都是奇奇小弟自己放上公開網路的


那些只是舉例

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去拿個人資料PM威脅他(好孩子不要學)

總比公開的好。

畢竟他還是有做錯事,但是總有可以用不公開個人資料的前提下解決的方法
看完道歉文,我連我這局外人都覺得誠意不夠。

個人建議你最好再一次鄭重且誠意的道歉,否則再繼續發展下去,可能會對你以後的發展造成影響。
你應該可能或許覺得只要有道歉就可以了,有沒有誠意無所謂。

首先,你開玩笑的對象可不是只有學生,而是也有包含社會人士也在內。
其次,剛剛用"莊家奇"google了一下,沒想到竟然在第一頁裡的第二個就能發現此次事件,頁面如下:


接下來的事你可以自己想。
不公開個人資料,我想他理都不會理人吧。
就只會躲在電腦後面看他耍的一堆人團團轉,也不知道他這個玩笑害了多少人

大家之前也有給他機會出面說個明白,他就是躲著不出面

一附你可以奈我何的樣子,看了就生氣,因為他的玩笑我為了使我的IPHONE可以使用,整整搞了快20小時,而他勒.....

正在睡大頭覺吧
不是有被「Developer」加入,刷完韌體是不能開通的,等於<<變磚>>除非有UD ID加入,否則千萬不要刷3.0 Beta版。

1. 莊笑維 一開始動機很可能是蓄意的...爬文即知, 他不應不知<<變磚>>為何物
2. 若非<<台南的阿仁>>提供重要訊息, <<魚的眼淚>>抓到學校本名照片等個資......, 我想還是逍遙網外
3. 學校因為這樣出名真的很不好, 當 莊笑維 的同學學長學弟校友...真...
4. 不清楚事情來龍去脈的人
還可能誤以為 莊笑維 是電腦駭客 or 熱心有餘技術不足的 iPhone fan......

5. google...<< 該股 莊家 奇弱 >>...我笑了...XD
6. Paul500 大大是個善人, 這事處理的好, 莊笑維 其實是遇上生命中的貴人...
7. 希望 莊笑維 的親友長輩有足夠能力協助此事善後, 幫 莊笑維 渡過這關. (校方能幫多少忙...我的看法很保留)
8. 受害者大都是高高舉起, 輕輕放下, 會把話説很死的 都是路人添亂的啦......
9. 好的道歉須要態度與智慧, 不然很難讓人感受其誠意, 逃避一時反而自己平添遺憾...
boller0811 wrote:
不公開個人資料,我想...(恕刪)


如果是把蒐集到的個人資料PM給他然後威脅他說如過不出面道歉就公開呢?

如果哪個人真的這麼的不受威脅,那在公佈個人資料也不遲,不是嗎?

畢竟也有給他過機會了
Arthur7411 wrote:
看完道歉文,我連我這...(恕刪)

我已經知道我錯了
我也會再發一次更完整的道歉文
可以不要再用我的名字去GOOGLE了嘛
google怎麼把關鍵字消掉?
不知道會暫存多久的時間?

Tast Treinfota wrote:
那些只是舉例
我的意思是說,你可以去拿個人資料PM威脅他(好孩子不要學)
總比公開的好。
畢竟他還是有做錯事,但是總有可以用不公開個人資料的前提下解決的方法



原來受害者都是壞孩子...

你可以直接這樣寫
而不是用近乎「挑釁」的字句來做結尾
看了都幫你覺得很危險...(現在還多一招PM威脅?)

我非神人,沒辦法去掀誰的底
不過老話一句,有人受害
想要討回公道在所難免
至於責任問題?法律有規定的部分自然要遵守
只是法條是?
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
23條有提到一些,這樣看不知道準不準
我是覺得公布並未造成裝先生的損失
反而是防止他人權益遭受危害(我不想說促進公共利益
我是Hiroyuki
boller0811 wrote:
不公開個人資料,我想...(恕刪)


我猜這位小朋友現在應該常常失眠
他可能覺得拍照的時候以三角函數中Cos45度拍攝比較好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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