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6352754 wrote:
為了反對而反對真無聊...(恕刪)
你說的,我同意呀!
我完全沒否定它設計的初衷呀!我不是說蘋果很體貼有這個設計嗎?
有哪一句我有否定它設計初衷的意思?
我通篇就是表明,一個工具,
一個私人擁有、用了完全無害、完全無礙公益的工具,
用於非設計初衷的作法,
是有啥不對?
提到助行杖、滅火器都只為說明「不能因原設計目的而不能作為它用」。
也不是因作為它用就是否定它的設計目的。
怎不想想,那是擴展了該工具的功能?
有主功能,有附加的功能,
該工具不是更有價值嗎?
不然你是基於什麼反問我?
完全不用小白點的,也完全沒錯呀!
倒是好多人以非常好笑的邏輯來質疑用小白點的人,
你有以質疑我的思維,去質疑他們嗎?
如果你真的覺得用不用都要尊重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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