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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sung 要求Apple給他們看iphone5 or ipad3的設計........


SHUNG6666 wrote:
把我的文移光光,移掉3篇內文,看來還在增加中。

很好我終於懂了,這裡是一言堂~~

好吧~

讓我們一起高呼~


支那萬歲!!!!!!!!!!!

蘋果萬歲!!!!!!!!!


阿本啊萬歲!!!!!!!!!!!!!!!!!!!!!!!


凡犯蘋果者,天誅地滅!!!


萬歲萬歲萬萬歲!!!!!!!!!!!!!!!!!!!!!!!!


你可以罵蘋果...別人一定要接受不能反駁就對了.......你在做你自己認為不對的事情,01本來就是論壇,本來就是可以互相討論的地方,沒有絕對的錯與對,你可以覺得三星很對,蘋果的粉絲當然也可以覺得三星很錯,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沒有人規定一定要怎樣吧


SHUNG6666 wrote:
把我的文移光光,移掉...(恕刪)


S兄,
您的文章是否被移我不知,
但我昨日都有看,
也有不少網友看法與您近似.

但話講回來,
不就打打嘴砲吧!

我相信你也看到我的回文.
平心兄也能不吝接受我的一些觀點.

所以,
別想太多.

但如果文章真的被移掉,
是管理員移的嗎?
果是這樣就不應該了.

之前我在汽車版談一個輪圈,
坦白講,
小弟不懂3C,
但對輪圈自信有相當的瞭解,
不過遇到某個比較衝也自以為是的網友,
我就不想再講了.

因為每個人的閱歷不一,
學有專長,
沒經歷過是很難體會的.

或者道德與是非標準比較高,
也很難認同S的做法!


至於有人愛游走道德邊緣,
是否抄襲,
一者,見人見智.
二者,切都要等司法判決才算數.


類似像A & S公司這種情況看太多了,
小弟習以為常,
因為社會是現實的,
商場上大家都是為利是圖的.

容小弟再講一段A公司是如何對待上游供應商的,
MacBook Air 鋁外殼是日本某公司開發出來的,
然後,Apple拿此製程給可成鴻準,然後A公司再去跟該日本公司說,
"我優先給你代工,但價格比照台灣公司",
這就是A的手法.
然後,再拿台灣南部某公司不同的工法,更便宜更有效率,
再去殺可成鴻準的價格.
A公司是好公司嗎?它是在創造自己最大利益.能說不對嗎?
如果有第二家第三家TPK,TPK的股價就會少一位數,
因為客戶會讓它們彼此殺價競爭.

同樣的,S公司也是在創造它的利益,
只是手法不同而已.
不是嗎?A公司有比較高尚嗎?

或許離題,
但只是在說,
企業經營的本質,
就是要賺錢.
對錯與道德暫放一邊,
不賺錢,股東是不會放過這些經營者的.






SHUNG6666 wrote:
是管理員移文的,全部...(恕刪)



妳最大的問題就是先各將雙方都各打50大板,搞一個假中立的假象,以為自己就是理性的蘋果使用者,接下來用扒糞的手段,對他人扣以蘋果基本教義派的帽子,然後再拿一個似是而非的A4,A5處理器的例子來說嘴,當中完全凸顯你欠缺高等教育的本質。

首先,這件事情絕對不是狗咬狗一嘴毛,各大50大板,自以為中立就可以帶過的。看過這兩年來三星產品發表會或是買過三星產品的人,都會深刻體會到三星抄襲蘋果的那種狀況。從發表會的型態、規格的追求到產品包裝的方式,無所不抄襲,所以你要說兩邊都是告爽的或是告假的可以,但是不能說兩個一樣爛這種話,因為是三星抄襲蘋果在先,所以蘋果才告他,兩邊或許都有錯,或許都只是手段,但是三星絕對比較下三濫一些,先抄襲的就是不對,所以不要各打50大板,搞一個假中立自以為理性,真是太可笑了。

再來,請你舉出一個例子,是蘋果抄襲三星的例子,不用限於產品,廣告、發表會、UI通通都納入,你舉得出來嗎?

最後,處理器的設計和抄襲一點關係都沒有,不要亂扯一通,處理器是三星代工,核心技術是蘋果收購美國某家公司所得到的,和這次的抄襲官司完全無關,三星的半導體部門和螢幕部門應該也沒和蘋果鬧翻,鬧翻的是品牌及手機部門,不能一蓋而視。

假中立不代表理性,但是可以看出你邏輯的謬誤以及似是而非還自我感覺良好。看到問題不是一味將事情簡化為"雙方都有錯誤"這樣簡單的結論,那麼你看任何事情就都沒有是非對錯,反正就大家各打50大板,那你還有什麼思辨能力可言?

你真的很可悲你知道嗎?

反正管理員移幾次文,我都會再重PO,因為SHUNG6666實在是荒謬至極,降低論壇水準。
gavin7969 wrote:

你真的很可悲你知道嗎?

反正管理員移幾次文,我都會再重PO,因為SHUNG6666實在是荒謬至極,降低論壇水準。





恩,很標準的思考模式,蘋果一定是對的...蘋果先要求要看對方設計也是對的,這種事只有蘋果能作,別人不能作,就如同你有你的看法,我有我的看法,你的就不荒謬,我的就荒謬?我降低論壇水準,您就提昇?

對了,我還缺乏高等教育的素質,謝謝您的提醒,直到今日我才發現我是國小畢業.....

您教訓的是,您身為高貴的蘋果用戶,您的指責我都深深的接受,我手上的蘋果IPHONE應該是仿冒品,我不夠根正苗紅....思想需要在改造...

來,讓我們一起隊呼~


蘋果萬歲!!!!!

萬歲萬歲萬萬歲!!!!


aminiboy wrote:
話說前一陣子Appl...(恕刪)


不過 韓國佬的律師,反應也蠻快的!

丟下這個梗

看APPLE怎麼吞
SHUNG6666 wrote:
我很正式的告訴你,支...(恕刪)


這篇可笑的文章居然還可以討論到12頁


不過還好,我有趁管理員刪掉前把每一篇都看完

變得跟法輪功差不多的A信徒在這,SHUNG6666大大快離開吧

意見相左就是叛徒,在這裡,不會有人管你電腦用的是MBA手機用IPHONE


也建議大家不要扭曲事實,也不要模糊焦點

這樣樓主一定很後悔發這篇無辜的討論串,因為變成了沒必要存在的戰場


BTW,支那這個詞實在太可笑了,"危機"百科的解釋是一回事,你用這詞的真正含意才是重點

不需要引用百科中的解釋,反正大家都看在眼裡。


TACO。 wrote:
這篇可笑的文章居然還...(恕刪)


這篇討論串絕對不是毫無意義,
在這之中我相信有參與的人多少都有成長。

如果這個討論串能引導大家找出「議題」、
增強「思辨」,發言的大大都功不可沒吧。
發文者您好, 您的文章因以下事由已設定為唯讀狀態:
後續討論已有些火藥味,失焦離題 文章唯讀。

一併進行回報記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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