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is168 wrote:請問這套您買了嗎?這...(恕刪) 再怎樣,人家寫了,也放上去賣了,價錢定了要不要買是你自己的決定,嫌貴,真的不要買沒人拿刀逼你,說Apple 賺夠了.....才真的夠了哩!!
ulyssesric wrote:「授權使用範圍」這種和「人」的行為相關的東西請問你是要怎麼防堵?你買了一張 CD,授權是給你個人聆聽,但是你把 CD 拿去店裡播放給客人聽那就是違法。請問唱片公司 / CD 播放器製造商是要怎麼「防堵」?每張 CD 都要先建立指紋掃描比對檔和聲紋比對檔、每次播放前都要先掃指紋、每次播放時機器接收到未登錄的聲紋就自動停止播放?...(恕刪) 要防堵,怎麼防堵,那是apple家的事你現在提到的現象,都是商業行為對於不是用在商業行為的我們請問是犯了哪條法CD借朋友聽也犯法!!!!!
qadevcxz wrote:誠心發問一下:給客人聽or給朋友聽 前者有商業行為而後者沒有?那怎麼保證是借給朋友而不是借給朋友拿去copy? 朋友如果拿去copy,那他就違法了但是現在是在討論我把CD借給朋友這個動作違不違法如果這樣違法那大家都可以抓去關了
qadevcxz wrote:懇請大大回答小弟第一個問題實在不曉得兩者的差異 Copy代表再製,表示他還可以做出好多個如果你在朋友的iphone留下程式那他是沒法再製的而且如果要和他自己電腦同步意味著必須授權給他自己的電腦否則軟體就會被洗掉這就是蘋果的防堵方式如果他可以授權給電腦,意味著我就損失一個授權額度這是蘋果想好的方法如果我是正當使用按照蘋果的規則,我實在不知這有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