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為夠用的人或許會跑去買又或許不會買。
除了狂酸以外
合理的討論都是增加自己知識的好機會。
繼續用3GS......

chanhanliao wrote:
非常同意,對於那些視版權和法律如無物的人來說
只要任何妨礙他們非法取得版權作品的設計
(例如不能看 PPS、不能看土豆網上的韓劇、不能隨便從別人手機傳音樂)
都會被當成致命的缺點
好險我本身從事的工作也依賴其他人對版權的尊重
所以我可以很光明正大的說
我所有的作業系統(甚至包括 Win 7)、軟體、PS3 遊戲、音樂、電影、影集、漫畫、雜誌全部都沒有盜版
惡魔推銷員 wrote:
不用特別強調3顆電池以上,對於不帶包包的人來說,超過一顆就很麻煩了呀!
但是不管是講電話、上網、玩遊戲搞到快沒電(甚至是忘了充飽電),只要有回到家
再出門,把另一顆電池換上就是一尾活龍,絕對比iPhone要抉擇Size Double還是
拼最後一滴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