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yuu wrote:
連fbi要求解碼都不願協助。 到底是為何? 犯罪者手機內的犯罪訊息重要。 還是犯罪者隱私重要?內容指有犯罪的人與正常使用者無關...(恕刪)
我只好奇樓主你知道你給的那篇新聞是亂寫的嘛?

(跟原文的新聞已經差很多了!)
ILOVEWADE我愛偉德 wrote:
雖然聯邦制國家對於各州有非常大的自主權
但基本上也不能牴觸聯邦憲法的好咩…
(恕刪)




yuhsin_kuo wrote:
蘋果手機都要透過iTunes連線,難道這不是一條可行之路嗎?幹嘛要透過iOS放個後門...(恕刪)

外星來的人 wrote:
你要嘴砲請便...(恕刪)



lfjadsflk wrote:
我只知道他們若是第...(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