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nameboss wrote:簡單的說,就是賣給3...(恕刪) 簡單說,提下面這種說法的人,就是典型的不懂裝懂,還裝得很懂:「簡單的說,就是賣給3種人XS 1. 有信仰的虔誠果粉(你真的是因為進步而買的例外... 但這種人... 這次是進步多少呢?)XR 2. 沒錢又想裝逼怕被看不起的果粉XS XR 3. 想嘗鮮的人」
沙鹿人 wrote:還好,跟我買過的這...(恕刪) 我大三還是大四用的手機,真懷念阿,尤其是接電話時用拇指掀開聽筒的樣子,帥度加十分!!只輸T28(帥在金城武)跟8850....折疊機要等螢幕技術再往上一級才有可能再次流行吧或許直接跳過變成投影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