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0826 wrote:
唉..講點有營養的...(恕刪)
你似乎也是看那家說能破的「公司」發的消息所變成的新聞,也就相信那家公司說的了耶~
隨便看看隨便報報的新聞也沒有先查證或看到證據就相信唷?然後自己腦補相信也就算了,還來大庭廣眾散布,這樣很有營養就對了

你選擇相信公權力,很好。所以臭名昭彰的 FBI 你要相信,那中國與北韓他們非常強大的公權力,我猜你也蠻挺他們的吧

lfjadsflk wrote:
今天有人撿到你的信用卡或是銀行存摺,
可以因為半年失物沒人認領,
就擅自請銀行解除你的帳號嗎?...(恕刪)
tkukuo wrote:
前面也講過了,要的「手機」,是硬體,不是裡面的資料(軟體),不同的標的不能混為一談來排除法律的適用及樓主合法獲得的權利,蘋果要怎樣達成法律的需求是蘋果自己的事。...(恕刪)
mark0826 wrote:
你銀行的帳戶只限於"這一本存摺"
只要不是"這一本存摺"
你的銀行帳戶就消失了...
慘了,我的存摺補摺補滿了
我不敢換...
身分證也一樣
"這張身分證"掉了遺失了
慘了,我在台灣的身分就消失了...
...(恕刪)
jaywen wrote:...(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