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SKY wrote:買東西有問題是賣家上網嗆買家給大家看?很屌??甚麼都是你賣家有道理??還牽拖什麼朋友託你賣的?連這種都要搞強者我朋友的錯?臉皮真厚啊......(恕刪) 沒錯!還什麼錢已經收了大可不必理你⋯
我還沒有看別人的回文不過孩子一切的錯是您先開始的啊不管原因買賣的誠信該由您開始對方是善意的第三者就算您以不知情來推拖對於裝錯盒子這件事本來您就要負責到底所以就算對方有部份的語氣不是很柔順被您解讀是嗆那又如何換成您是買方有沒有被騙的感覺再來要換盒子是您要配合對方而不是要對方配合您要跑兩次又如何就算10次您都該作喔知道嗎金額不在大小怕麻煩就該作好所有的確認要不然就不要淌混水也不要想賺二手的價差作好情緒管理才有可能在往後的交易當中累積客人進而增加收益如果誠如您文章的陳述您該去上班不該涉足二手物品的買賣因為您對這類交易沒有擔當我開餐廳員工忘了放客人一個小小只值40元的小物品我叫計程車在第一時間送去車資是500元對不對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賣方沒有資格去對不起買方完成交易是賣方的責任唯有這樣的誠信才能讓自己的經營長長久久怕麻煩是賺不到錢的
我也是覺得買賣東西本來就該小心謹慎~誰弄錯就該釋出誠意解決~而不是收了錢就不管事後了~換作妳是買家你會如何做呢?如果他先把盒子給妳然後你又不寄給他不就自認倒楣誰都會怕吧!當然是當面交換比較安全~除非對方不在意~小黃. . wrote:原因是一開始我朋友把...(恕刪)
zeanmar wrote:更奇怪的是哪來的理論...(恕刪) +1現在的小朋友真好笑,一開始不要弄錯,後續買家要如何找你麻煩?你不理他也會獲得大家支持自己犯的錯輕描淡寫,我要是買家:os:買個東西,盒子跟東西不一樣,還要一直聯絡,對方還拖拖拉拉,一定有問題,浪費我的時間精力.....
本來買賣在台灣現況對於買家而言就是弱勢所以你要把盒子拿走等於是把證據給拿走了到時候如果你之後都不理他~那他那邊根本就沒法提出實物證明所以要你簽保證切結書算是合理!要簽也是因為你自己不想跑兩趟當然你如果不想簽~以買方心態來看~你就是打算把東西拿走而已賣東西本來就是錢收到、貨也要弄好哪有說啥錢收到了不用理他~這種賣東西的態度~如果你是買家你會接受?尤其是拿到貨品品項不符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