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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掉了一支iPhone 4s 32G 白 已經報案

alderm wrote:
記得報案時要說"失竊...(恕刪)

謊報是犯法的行為

Devin1927 wrote:
其實掉在計程車,也算...(恕刪)


別亂教好嗎?...= ="

~~暈~~><"

我發現有一些01的朋友們都亂亂教...別人的孩子死不了...><"

水晶骷顱 wrote:
看你的留言口氣

我如果撿到肯定把它給砸了

或殺肉


好爽...(恕刪)


丟到果汁機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我完全沒這種煩惱,掉了好幾次都會通知我領回...............
因為我都用0元等級的手機,不管不小心或故意遣失,唉!就是沒人要!
認賠吧 再來一隻囉
要是我也是拿去賣了
大陸很方便滴!!!!
愛打曲球的人
不告而取謂之偷,偷不就等於竊?

話說前陣子才在吃飯的時候被摸走了一隻iPhone 4,到現在也是音訊全無!攝影機都拍到了小偷摸走我手機的過程,還是抓不到人..........

如果不是什麼名人子弟,手機找回來的機率很低的.....樓主節哀!我能了解你的感受.....
「世界不會被那些作惡多端的人毀滅,而是冷眼旁觀、選擇保持緘默的人。」- 愛因斯坦 「你可以一時欺騙所
希望新政府正視本案件
立即啟動國安機制
發給每位埃鳳使用者一罐國安感冒糖漿
a-hong123 wrote:
沒錯!
而且偷東西是公訴罪(非告訴乃論之罪),
也就是警察或檢察官知道了,
就一定得依法辦理,
就算物主要原諒對方也沒辦法說和解就和解


大哥您好,因為在我的認知裡,公訴罪和非告訴乃論之罪是不同的,而且我只有聽過公訴,沒聽過公訴罪,所以我查了一下奇摩知識家,希望可以幫到您......

引用自奇摩知識家:
「回答者:信於久屈之中用於至足之後( 初學者 4 級 )
回答時間:2005-06-22 00:01:03

非告訴乃論就是,司法單位發現犯罪事實,即應主動進行偵查審判,不待任何人提出告訴。

例子很多啊!

給你個明顯的。

沒有人去告張錫銘,但是警察要抓他、檢察署要對他的犯行進行偵查,依法提起公訴、法院要審理他的案子。

這就是非告訴乃論啦!

一般人都以為告訴乃論的相反就是公訴罪,是錯誤的。告訴乃論的相反是非告訴乃論。公訴的相反是自訴。告訴乃論可以自訴,也可以請檢察官提出公訴;非告訴乃論除了檢察官依職權提起公訴,也可以由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人)提起自訴。無論是告訴乃論或者非告訴乃論,都可以公訴及自訴。

所以,告訴乃論的相反就是公訴罪,是一個嚴重錯誤的觀念。」

另外,因為樓主的手機事件,又讓我學到了更多,



電信警察只有重大刑案才會去查手機的IMEI

這種一般的遺失頂多只能幫你留存紀錄


有拿智慧型手機的還是推薦使用遠端查找手機的app 或設定

像是蘋果就可以用i cloud雲端搭配尋找我的iPhone軟體

遠端可以上鎖 定位 清除資料 更改密碼等功能

有助於減少找手機的時間
我覺得手機掉了還想要找回來真的有一定的難度,只是單純的遺失手機,報警也沒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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