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dou wrote:iphone是照著ipod touch來設計的…因此,這個圖的真相就是三爽牌早就開始抄襲apple了… 這位大大您可能資訊上有些衝突iPod Touch是07年9月正式發表該圖的真相為何我不清楚,但Samsung那隻F700早在2006年3月9日的德國CeBIT展就發表了硬生生大概早了將近...一年大概就是這樣子了又或者是...版上討論的抄襲事件早在06年就發生過了!?
2011-05-30 22:55 by 平心 老哥阿.....人家法官是這麼說的好嗎:「負責此案的主審法官Lucy Koh表示,事實上蘋果尚未向法院提出在美國禁賣三星新產品請求」蘋果真的有那麼壞嗎?他至少沒要求三星禁賣阿.....(但他是有這個權力要求,法院過不過關是另一回事)今天就是三星犯智產權在前,所以要求法院查他現在已開賣及未開賣的,這樣不合理嗎?而且也不是果粉們說有仿,法院就是這樣判的阿!==============================================================================================1.蘋果如果有把握在法律上打的死三星,它會不提出嗎?2.裁決三星提出產品,並不代表已判決三星抄襲.3.平心兄說到:"今天就是三星犯智產權在前,所以要求法院查他現在已開賣及未開賣的,這樣不合理嗎?"您已經站在法官的立場判三星侵犯apple之智財權.===============================================================================================三星就是賤,但法律上還未見輸贏,商場上本來就是爾虞我詐的.以下例子或許不是很好的類比:2005年瑞昱告晨星,提存五億要假扣押晨星15億資產,更早之前genesis在ITC告小m,不外乎就是要把小m弄死,但最後還是要看判決的,不是嗎?大家在板上打打嘴砲,不用太認真,也不用偏頗,無意筆戰.
2011-05-30 23:25 by meljeng 在不久的將來,你會聽到韓國人說: 賈伯斯是韓國人=============================================================================什麼??難道你不知道假博司本來就是土生土長的含果仁......................
越來越好 wrote:1.蘋果如果有把握在法律上打的死三星,它會不提出嗎?2.裁決三星提出產品,並不代表已判決三星抄襲.3.平心兄說到:"今天就是三星犯智產權在前,所以要求法院查他現在已開賣及未開賣的,這樣不合理嗎?"您已經站在法官的立場判三星侵犯apple之智財權. 1. 這個我不知道,我只是消費者~當然我也很好奇他為什麼不提出不過依我臆測,他大概只打有把握的仗吧,所以對蘋果來說能提出這些要求這樣算是最大的「勝利」了?2. 當然,我明白大大的意思。但他仍有「抄襲嫌疑」對吧?所以「蘋果要求」三星提出設計圖過分嗎?SHUNG6666大大的說法是,三星與蘋果這檔事是狗咬狗一嘴毛,因為蘋果也做一樣的事。問題是明明就做的是「不一樣」的事阿!三星「涉嫌抄襲」,本應提出「法院裁決」之證物,既然是法院裁決的,那為何蘋果就得被冠上「狗」、「賤」這樣的罪名?蘋果的要求合法阿!當然如果法院也裁決蘋果應該提出「iphone 5」、「ipad 3」來給三星「參考」,那代表三星的要求也合法阿,請問這雙方有涉及「道德議題」嗎?一切都是走法律,用道德來檢視是文不對題吧....3. 這個是屬我個人過於臆測了,不好意思我無意當法官@.@。期待後續官司發展.....當然我知道商場本來就是爾虞我詐,問題是還是得遵從法治阿....既然一切以法治為皈依,又何來道德與不道德之說(「狗」、「賤」)?另外有些大大是否過度要求蘋果公司了?他畢竟就「只是」一家公司而已阿,是要賣產品的、不是要當聖人的,既然如此為自己的產品利益做辯護有何不對?ps:謝謝大大所提的這幾個問題,著實讓我檢視了不少本身的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