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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拾獲iphone 4一支 (下午2:30更新: 失主已經領回)

R6.2 wrote:
拾機不昧是應該的事情...(恕刪)

問題是,這種人越來越少了…
樓主,好樣的~
Good Job!

樓主的行為值得讚美
証明了樓主不是在七張撿到的!嗚我的IP4~~~~~~

laicwben wrote:
樓主真是好人大同世界...(恕刪)


這才是最近最溫暖的新聞,大愛呀!
這樣會給這個社會帶來正面而肯定的價值觀...
其實也不必把當今社會看那麼險惡

撿到東西的比較貴重的十之八九都不會占為己有 ,除了地上10元,..

一般撿到手機皮夾大多數的人會拿去警局或單位櫃台

為什麼每回好像檢到手機交給失主這種好消息就好像大善人一樣,我想原因出在當今媒體報憂不報喜

每4,5件壞事才報一件善事,而且報那種占為己有的新聞比報撿到東西歸還原主還更引人注意

不然很久以前我媽在回家路上也撿到一支手機,其實也很舊了,交給我,我說等等看失主會不會打來

給果失主打來,我就叫他到我巷口來拿了
我的blog : http://www.flickr.com/photos/foxhuang/
樓主是好心人
五分先送上!!!!!

也希望大家以後都不要忘了心愛的手機啊!!

coolman78 wrote:
如果撿到貴重物品還人,是做做善事,應當放在心裡累積功德。

說出來讓人直直讚美,就是無功無德。可查 梁武帝與達摩的故事。


樓主不是要說出來讓人讚美的, 他是希望失主或失主的朋友剛好看到這一篇.

亂拿例子出來比較, 不但無功無德還無腦.

罵你這種人, 上天不會算我造口業.
樓主真棒~給你一個讚~!
覺得這篇也該上新聞才對~!
一、樓主是一個好人
二、麥當當不一定都是唯尼

而且還有監視攝影機,所以應該OK啦。

whp5241 wrote:
問題是,這種人越來越...(恕刪)



樓主!這個世界真的需要多一點你這種人!

要不要考慮出來選立委?

哈!

讚!
我不是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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