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去年十一月深夜拾獲這支手機,在月黑風高又寒風刺骨的地方,等待了十多分鐘,完全沒有任何人經過、手機完全沒有來電,因此只好送去警察局,過幾天就收到這張公文。
一直到六個月後的前幾天,突然又看到這張書函,打電話去才知手機沒人認領,我是拾得人可以去領回。
手機已經將它回復為出廠設定,但是此手機有綁了前一位使用者的 Apple ID,想當然還是無法使用。

【問題】
請問各位大大們,我可以送去 APPLE維修站,請 APPLE官方 幫我解鎖嗎?當然我會附上此張書函,證明我現在是該 手機的持有人。(搜尋不到有此相關問題的解答,如果有的話請告知!謝謝…)
【註】
① 警察大人 拿手機給我之前有再確定一次 無來電,然後才把 SIM卡 拔出來。
② 警察大人 特別交代手機需先 重置及清除資料,不然有資料流出,還是會有 法律責任。
③ 警察大人 交代要留著這份書函,發生爭議時可證明是 手機持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