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
最近去地標網通買了一台Ipad,購買時就被告知蘋果的產品一經拆封,就算是在店裡當場就發現瑕疵,也只能走維修換整新機,無法退貨或是另外拆一台新的。地標網通跟我說只要實體蘋果店面(例如Studio A)都是這樣。
請問這是真的嗎?就算蘋果有這樣的規矩,這符合台灣的消保法嗎?
不知道有沒有懂法律的朋友可以解答一下,這跟網購七天鑑賞什麼沒關係,我是說實體店面,七天(甚至是當場)發現瑕疵都只能換整新機?這對消費者有什麼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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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謝謝大家的回應。我只是想知道,這樣的規定是否違反台灣法律,因為任何廠商都沒有權力訂出一些違反法律的規定,就算這些規定是雙方同意的。舉例來說,勞基法規定加班一定要有加班費,難道雇主可以在面試時說我們公司沒加班費,你可以選擇來或不來?不是有事先告知就算合法,對吧?就算故只先告知,員工也同意,這還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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