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103年9月24日在遠傳網路門市申辦iphone6專案,預繳金額15000,二年合約.在申辦時已在電話上和遠傳客服人員確認過.如果提早解約的話,預繳金額是否可以退回去扣抵違約金15000.回答是可以的.今日就遠傳直營門市辦理提早解約,得到的卻是預繳金不能退或抵扣.一支iphone6 plus 64G空機價格是29500.今天遠傳專案內容是預繳12000加機子15900,再加違約金15000,等於42900元.完全違反消保法及NCC所規範的內容了.今天15900再加違約金15000等於30900,已讓您們遠傳現拿30900-29500=1400元了,預繳費用還不退還,會不會太扯了,遠傳.
想請問各位大大,有沒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樓主大的合約應該是上面圖示所敘
個人猜想應該是直營門市的小姐對劃線部分有所曲解或是樓主大誤解了直營小姐的意思
“預繳金額自申辦後第一期帳單起開始抵扣帳單金額,扣完為止(不含專案補貼款、手機捐款及代收代付小
額付款等)”,這句話是指預繳金額無法抵扣專案補貼款、手機捐款及代收代付小額付款等情形,所以說假
如你當場辦理解約,依規定直營門市人員還是得向你收取專案補貼款(15000)x(合約未到期日數/合約總日
數)=實際應繳專案補貼款(四捨五入計算至整數),然後再依規定退還你的預繳金額(台灣之星是規定等最後
一期帳單出帳後再持帳單及存摺至直營門市辦理退款,遠傳我不清楚,不過依據之前的經驗是會退款的),
這點請樓主在跟直營門市作確認囉,或是到另外一間直營門市問問看,或許會不同,畢竟每個人是不同的個
體,會產生誤解亦是有可能的,所以樓主不用太擔心,不過自己的權力還是要得自己捍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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