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一隻手機是galaxy note。從螢幕巨大換到最小的手機,真是極端啊。
不過這也可以讓自己知道,螢幕大小對自身來說是不是最重要的考量。(自我安慰)
這兩天,為了系統轉換把自己給搞慘了,好像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有些後悔)
因為換系統等於腦袋也要跟著換。邏輯差太多!用舊系統的邏輯思考使用iPhone,叫鬼打牆。
這兩天最開心的感受不是什麼時尚感、音質好或相片品質,
而是可以像古早時期的nokia 8250那種隨便就可以塞到口袋中,好輕鬆啊。
真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大是優點也是痛苦。
沒想到小體積,居然是我最喜歡它的原因。
我真的覺得很訝異,因為這不是我當初想擁抱iphone的主因。
(當初我對iphone卻步的三個主因是螢幕小、無法換電池、無法擴充記憶卡。)
我現在得到一個結論:那就是,手機就讓它回歸手機吧!
撇開在外臨時應急需要不算,若想長時間上網還是用平板或電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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