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大家應該都是相同情況,「先確定合約,再刷卡繳費(或付現),最後拿手機。」
這間門市沒有切結書什麼的,只有在拆封前告知「iphone是沒有七天滿意鑑賞期的」。拆封檢查後,我們發現左上角邊框有掉漆的情況,店員馬上拿回櫃檯內猛擦拭,當我們靠近時,告訴我們「先生,這不在可以更換貨的範圍內喔〜」
我:「你什麼意思?(不悅)」
店員:這批手機很多這種情況,別人也會有,這沒辦法讓你換!」
我:「(大聲)如果是你,你接受嗎?你看到這品質,你買嗎?這是25900的商品,不是259耶!沒有人想買瑕疵品回家吧?是你你願意買嗎?」
店員:「(很跩的表情說)先生,你不要這麼激動,這裡面含有預繳!」
我:「(更火更大聲)什麼叫做有預繳?預繳就不是我們每天工作賺來的錢嗎?請你說明什麼叫做有預繳?」
店員在請示店長後又拿了一支出來、說:「我們先講好,就這兩支讓你比較,我們真的也沒有多的貨可以拆了!」我可以不同意你,因為簽約刷卡之後,合約是沒辦法取消的,我不同意,你又能拿我怎樣?
最後我們選了第二支,第一支被我們開通註冊了,除了掉漆,連鏡頭裡面都長毛,如果不是跟他吵,他可能還會說「先生,你開通了,不能換!」
神惱不想負擔這些損失,要客人吞下大量的瑕疵品,這不過份嗎?


我星期六還要幫我的老闆領貨,一定要吵的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