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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抄襲百靈....只能說大家的想像力真的很豐富

看到新聞再說蘋果抄襲百靈...一整個震驚...

連續把所有的新聞頁面都看了一遍...

居然全都沒照片的...

抱著追真相、追是非、追到底的精神...上網GOOGLE了一下...

我只能說...記者的聯想力真的很豐富啊...

這樣的差距居然說有8-9成相似...唉

蘋果抄襲百靈....只能說大家的想像力真的很豐富


同場加映蘋果與三星的的比較圖...


蘋果抄襲百靈....只能說大家的想像力真的很豐富
2012-09-12 13: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蘋果 想像力
圖掛了 樓主

ele54321 wrote:
看到新聞再說蘋果抄襲...(恕刪)


https://www.google.com.tw/search?hl...LJerqmAWzk4GgAQ

iphone有模仿抄襲上面哪一個了?

你只可以說蘋果.是唯一一家遵循Dieter Rams「好的設計」原則去設計產品的公司。

由拉姆斯提出,好的設計(Good design)「十誡」應具備的十項原則:
好的設計是創新的 (Good design is innovative)
好的設計是實用的 (Good design makes a product useful)
好的設計是唯美的 (Good design is aesthetic)
好的設計讓產品說話 (Good design helps a product to be understood)
好的設計是謙虛的 (Good design is unobtrusive)
好的設計是誠實的 (Good design is honest)
好的設計堅固耐用 (Good design is durable)
好的設計是細緻的 (Good design is thorough to the last detail)
好的設計是環保的 (Good design is concerned with the environment)
好的設計是極簡的 (Good design is as little design as possible)

http://www.moma.org/collection/brow...=1&sort_order=1

T3收音機其實使用時是橫著放的


Ipod


實物放在一起比較
講真的還蠻像....

只是功用不同= =

三星..別在抄了

請個好設計師那麼難嗎= =




ockquote>ele54321 wrote:
看到新聞再說蘋果抄襲...(恕刪)
感謝民進黨 低薪 = 省好多人事費 高物價 = 成本沒變 , 賺超多 高房價 = 賣一戶賺幾百
ele54321 wrote:
看到新聞再說蘋果抄襲...(恕刪)

要同場加映三星跟蘋果的比較圖也放兩支手機放在一起時實際大小的圖比較公信力吧
iphone 3gs跟iphone 4的小螢幕哪時變身成4.3吋了 ?
s2 跟s1 可是比iphon 大支不少哩



iphone 的home鍵是圓形+內凹 裡面還有一個方形圖片
而s2跟s1的home 是長方形平的按鍵
加上s2的聽筒部份是長條外凸的 iphone還是內凹的
體積大小也差這麼多
外觀顏色跟材質也不同
s2的背蓋是玻纖 iphone 4的背部是玻璃
搞不懂到底哪裡像了

Braun T1000 radio








像嗎?......PS過就滿像了
我看是蘋果迷想像力最豐富...

是阿,apple都不會抄人,明明就很像也不是抄的,笑話之一

別間廠商都抄apple,明明長的不一樣也硬要說抄,笑話之二

反正蘋果迷只是看標誌來挺的,不意外..笑話天天都上演

給大家每日會心一笑也不錯啦
Braun Atelier TV









圖片會說話...
你可以說蘋果和百靈有同樣的設計邏輯.同樣的審美觀.但這不是抄襲
( 原文刊於 2011年10月號大誌雜誌 The Big Issue Taiwan,一個屬於愚人世代的雜誌 )。

舊金山現代美術館(SFMOMA) 從現在到明年2月底止,展出工業設計大師 Dieter Rams的設計回顧展,總計展出超過200多件的展品,包括具代表性的草圖、原型與產品,大多數是大師為德國家用品牌百靈(Braun)所做的設計,過去擔任首席設計師的Rams,貢獻了大半輩子的40寒暑成就這個經典品牌,實踐其簡約但富足(Less but Better)的設計哲學。

雖然博物館展出的是大師這半世紀以來的設計經典,但背後隱而不宣的其實是這些經典對於商業的影響力,啟發了無數的設計師與經理人。在加州舊金山展出顯得更能夠彰顯這意義,因為蘋果近十年來的設計靈感多來自Braun。連設計總監 Jonathan Ive 都毫不避諱且引以為榮地表達,蘋果是唯一跟隨 Rams十個設計原則的品牌。有次設計師 Philippe Starck 曾在派對上向 Rams大喊:「蘋果在偷你東西」,但Rams的回答卻十分有趣,「模仿是最真誠的奉承」。

更深遠地來看,大師Rams與Braun品牌所影響的不止於此,改變的還有消費者文化,以及企業管理設計的方法。簡約設計卻能夠舊洞悉複雜的消費者使用行為,讓客戶的直覺成了最好的操作手冊。這幾年來設計力量的崛起,大多數企業紛紛提高設計在組織位階,讓設計團隊直接回報給董事會,這看似最新穎的管理方法,卻是Rams半世紀前在百靈所奉行的。

德國設計強調設計中的功能主義原則。這種思想造成了幾代德國設計師對於設計中的理性、人因原則、功能原則的重視,絕不因商業壓力而改變,這其中又以Dieter Rams為代表,這種一統性的功能主義成為德國大部分工業的標準。

坊間的文章常提到第一代的Apple iPod靈感來自Braun T3 Pocket Radio,Apple Power Mac G5桌上型電腦主機的造型則類似Braun T1000 Radio,而Braun LE1揚聲器的造型最後衍生出了Apple iMac的液晶螢幕,Apple iMac的桌上型電腦也來自Braun Atelier TV。德國20世紀中後期的工業設計,給了21世紀成功電子產品一個無可取代的靈感來源。


Dieter Rams在1989年於日本名古舉辦的ICSID設計研討會中,概括總結為產品設計提出十項概念原則:

(1)出色的設計是需要創新的:
既不重複熟悉的形式,也不會為了新奇而刻意出新。

(2)出色的設計創造有價值的產品:
設計的首要任務是讓產品儘可能地實用,不論主要或輔助功能,都有特定明確的用途。

(3)好設計是具有美學價值的:產品的美感以及魅力體驗與實用性是不可分割的。

(4)好的設計讓產品簡單明瞭,一目瞭然:
如果能讓產品不言自明、一望即知。

(5)好的設計不是觸目、突兀和炫耀的:
產品不是裝飾物,也不是藝術品。產品應該是自然內斂的、為使用者提供自我表達的空間。

(6)好的設計是實實在在的:
毋庸花言巧語來討好或愚弄消費者,這並不會使產品更富創造力、或是更有價值。

(7)好設計是歷久彌新的:
不需要稍縱即逝的時髦。在習慣於喜新厭舊、習慣於拋棄的今天,優秀的設計要能在眾多產品中脫穎而出。

(8)好設計貫穿每個細節:
決不心存僥倖、留下任何漏洞。

(9)好的設計必須兼顧環保,合理利用原材料:
設計不僅只防止對環境的污染破壞,也應避免人們的視覺產生不協調的感覺。

(10)好的設計越簡單越好:
設計應只專注於產品關鍵部分,不應使看起來紛亂無章。

他的設計名言是:
「Weniger, aber besser(越簡單,但越好)」,因此被設計理論界稱為「新功能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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