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在前 : 純討論 , 請不要炮我喔....
假設 : IP4 32G 空機價 32000
A 要手機 , B 要門號
所以 A 給 B 現金 30000~34000 元 , B 去辦門號 縍約(不管縍約費率多少,預繳多少,都由 B 負擔)
對 A 來說, 可以先拿到空機,不縍約
對 B 來說 , 後面月租費有補助(30000~34000) ,
平均下來每個月補助 1250 以上(以 24 期論) ,
多的才是 B 實際付出的月租費 ,
又可以享受高月租費的優惠(吃到飽等等....)
這樣合不合理 ?
PS : 我會說給到 34000 , 是因為 A 可以比較早拿到手機
(如果硬等空機,可能要再等一段時間) ,
所以先享受就要多付錢.所以多付一點.
大家覺得呢 ?????
只是現在到底空機價是多少錢 ??? 有比較明確數字嗎 ?
vance9999 wrote:
所以先享受就要多付錢.所以多付一點.
大家覺得呢 ?????
只是現在到底空機價是多少錢 ??? 有比較明確數字嗎 ?
非常時期有非常作法,在這個條件成立之下指的是初到的貨量無法滿足訂
單數量,所以才會有人以金錢換取時間,這很合理。個人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至於要多少錢才不令人覺得「討厭」?或許應該討論上條件成立時,想快一
拿到手的人,願意多付比「手機費+預繳金」少的代價?
例如:去年3GS 32G方案三(中華)。手機7900+預繳19000=26900,
一般人願意加上多少來取得一個優先的機會?2000? 3000? .... ??
高職時老師曾說過:
不要忘記,人是貪心的。如果不貪心,人類不會進步!我永遠記得這句話。
以上,是個人觀點,也單純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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