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消費卷該說你用4600跟人買消費卷巴..............去跟對方協調看看畢竟你拿錢去"買"消費卷是犯法的去報案應該也拿不到好處而且七天是指網路消費........大大跟對方是已經談好條件的交易行為如果今天是一個稀有的物品這樣要對方自己留著用?如果是代購幾十萬的商品要別人了這十幾萬?只為了反悔那個代處理的費用?小弟是認為 如果對方不願意協調大大也不要去為難別人畢竟是 你自己已經答應而反悔的
ybaba wrote:[爭議]辦iphon...(恕刪) 你是去中華電信特約服務中心買的嗎?如果是的話,去投訴給中華電信公關部神腦最大股東就是中華電信,他沒理由用這種手法騙你,你可以跟他們店長說不退錢的話,我投訴給行政院消保官和中華電信公關部,看他還退不退錢給你我們這裡的特約服務中心也是玩這種手法,我就反問他天下有那麼好的事嗎不要讓這自己的1000元白白送給他們,去要回來,爭取自己的權益,讓中華電信知道特約專幹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