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51242
看到這個新聞還是搞不太清楚
請問如果在國外買錶,比如在日本jackroad買了勞,然後返回台灣的時候,這種到底要不要申報關稅啊?
我記得以前出團的時候,有同團的團友在歐洲買了沛,返國經過台灣海關的時候,導遊有說,表盒可以放在行李箱,手錶一定要戴在手上以證明自用。
今天這個新聞,是不是如果友人把RM戴在手上通過海關的話,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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