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nyboy0915 wrote:分享也好,代購也好,賣爛錶也好!我覺得最可悲的是.....一點創意也沒有....把舊文章拿來重貼(連改都懶得改)! 誰說連改都懶得改 明明就有改這樣很容易造成毀謗 小心被告我來跟您說明 那裡有改☆01加強版★ 改標題
LordOfLocustX wrote:小朋友不要再哭了.. 也不過花2萬買小廠牌買教訓... (恕刪) 我完全同意!!!只是教訓是誰給的? 為什麼會人相信該錶真的有歷史? 有技術?? 有價值????如果相信路人而得到學教訓是無知, 是活該. 可是此案不是路人, 而是自稱"老師"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