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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錶千萬不要找代購


lpviva wrote:
以背信刑事訴追,至少...(恕刪)


順便請教一下
小弟之前和人打仿品官司, 對方和小弟民事和解後約定分期還款
在檢方不起訴之後脫產,名下無任何資產

几次追討無效看對方似乎也不介意名下永遠沒資產, 几萬塊所以小弟也懶了
只有去申請債務證明

若以此案來看, 若是雙方有意和解後, 民事和解是否會造成刑事不起訴??
若和解條件是分期還款是否有可能因居住在日本而在台灣無資產..

小弟很好奇有什麼方法避免???

PS 小弟花了五萬塊律師費, 八個月打官司
讓一名被告判九十天, 二名不起訴, 但九十天易科罰金又不是給我是給國家
我打官司國家撈錢再加上面對檢座狗官咀臉的精神時間損失...
我實在不知公道何在...



Chousirbuy wrote:
順便請教一下小弟之前...(恕刪)
對方敗訴不是可以告他律師費?

Chousirbuy wrote:
順便請教一下小弟之前...(恕刪)


其實您應該申請假扣押的...
假扣押
Chousirbuy wrote:
順便請教一下
小弟之前和人打仿品官司, 對方和小弟民事和解後約定分期還款
在檢方不起訴之後脫產,名下無任何資產

几次追討無效看對方似乎也不介意名下永遠沒資產, 几萬塊所以小弟也懶了
只有去申請債務證明

若以此案來看, 若是雙方有意和解後, 民事和解是否會造成刑事不起訴??
若和解條件是分期還款是否有可能因居住在日本而在台灣無資產..

小弟很好奇有什麼方法避免???

PS 小弟花了五萬塊律師費, 八個月打官司
讓一名被告判九十天, 二名不起訴, 但九十天易科罰金又不是給我是給國家
我打官司國家撈錢再加上面對檢座狗官咀臉的精神時間損失...
我實在不知公道何在...


Chousir 大哉問考我了,

若是小弟,絕不會同意分期付款作為和解條件。

我非法律本科生,

所知道的大部分來自實務,

以本案而言,

在表販客觀事實非長居於國內,

在沒有資產擔保下,或知道表販有其他資產可資執行或扣押前提下,

當時樓主可是全額款項匯給表販,

今天樓主又沒有請求超過購表以外的鉅額價金作為精神或懲罰性的賠償,

在購表的價金範圍附近,何須同意分期付款??只是要表販把款項吐出來剛好而已。

如果表販提出這種要求來的話不是沒誠意還錢藉詞脫遁要不就是真的財務困難,

這兩者理由,不管哪一個若讓表販分期付款錢都像肉包子打狗, 1,20萬還不出來也出來做幾十萬或上百萬的鐘表買賣生意,你還敢相信這樣的表販我也沒話說了。

表販如不同意立即還出購表價款加上樓主的訴訟成本這個和解條件,

一張狀子告下去,敢不到案,就請表販等著留案底、被通緝或入境拘提。

另外,表販手上的車輪牌護照若是到期,

在被通緝或國內有刑事官司未到案的情形下想再續辦...呵呵,等著瞧吧。

只要入出境管理局的電腦沒當機,

表販若以為用菊花牌護照可以自由進出?? 以小弟的了解,只要姓名不改,表販不妨試試看!!

打官司是不得已的,但打官司也是有竅門的。

法官、檢察官不是閒人更不是善男信女,以普渡眾生為懷,

建議本案告訴人可委請律師幫忙,

想打贏官司的律師會教委託人很多訴訟的策略,

和解協商階段,未提訴訟前初步也未必要委託到律師出庭,

有時存證信函一兩封寫得好的話,

或許就可達到預期效果了。

律師出庭的好處是在法庭上或偵查庭上可避免說那些法官、檢察官不想聽的,

他們也都案量龐大有結案壓力,當然只想要聽到跟他們做成決定或判決有關的事情,

其他要陳情說自己有多委屈多可憐的就去找民意代表就好別去煩檢察官、法官,

站在法理上,謹守程序、過程中態度謙和、中性陳詞、爭取檢察官、法官同理心做成心證,用對策略,在沒有外力介入下以本案的複雜性而言,

要打贏官司沒那麼難啦,

法律不是站在弱者這邊而是站在懂法律的這一方的。

以上夸夸之談,必然多有疏漏,如果版上有法律專業人士也可提點小弟一下。

虛像 wrote:
其實您應該申請假扣押...(恕刪)


算了..小弟真沒料到有人會為了四萬塊錢脫腸..脫產...
BamBamBam wrote:
對方敗訴不是可以告他...(恕刪)


假如不和解的話, 律師費不能算是人家應該賠你的金額範圍..
勝訴最多就拿回仿品錢, 精神損失要看法官認不認同

民事和解才可以討論賠償內容
我的民事和解就是仿品錢加上律師費
只是對方沒還清而已...

lpviva wrote:
Chousir 大哉...(恕刪)


苦主年紀算輕,能處理到目前這樣,
堅守立場且不越軌牽連對方家人,
我覺得算是很難得了!個人給予肯定!

雖然就此放棄權益,難免又讓惡人得逞過關,實屬可惜.

但個人的心力有限,要對抗那麼多事,的確勞心勞神.

版上有許多熱心人士,可以提供具體建議,包括法律方面,
若版主有意爭取,不妨私訊請教.

若真的想就此打住,那麼.....我們就讓這帖天天置頂!
我相信免除其它受害者的受騙金額,絕對會大於此次事件!

來路不明的錶,與正規購入的實質價值,絕對不相同,
派翠克的狡辯,只是讓人更看清找他買錶的風險!

至於稅務方面,代購或代理商,他只能擇一,
哪有出事就搬另一套這麼好康的事,

以代購論,非常失敗,姑且不論保固章一事,
光代購來源不實,被抓包又反駁不了,就該全額退費!


以代理商論,他可以不說明購買來源,
但就不叫代購,消費者也有權分辨正規店、保固與否、全新品項或二手等因素,
再決定該用什麼價錢購買.
另外,代理商也有稅務問題,他繳過稅嗎?我個人非常懷疑~~

最好還是要爭取權益,治一治他!
叫他以後慢慢跟國稅局或法官解釋!
Chousirbuy wrote:
假如不和解的話, 律...(恕刪)


小弟純粹好奇,你當時委請的律師幫你打贏官司後,是難到沒有提醒你這樣和解條件未來無執行標的的風險??

還是有其他因素讓你動了一念之仁??

lpviva wrote:
小弟純粹好奇,你當時委請的律師幫你打贏官司後,是難到沒有提醒你這樣和解條件未來無執行標的的風險??
(恕刪)


我可以用苦笑回答您嗎?

我對打官司如此反感, 原因來自坐在台上那位和站我身旁那位..
其實以您回應的內容可以知道檢察官每天處理案件如此之多
律師又何嘗不是呢?

對小弟這位第一次接觸地檢署和請律師的老百姓而言
八個月很折磨人..不想姑息惡人但又被煩和累給弄怕了...
只能天天提醒自己...疑物不買..便宜莫貪

後來開始玩錶後, 又加了二條...達人勿盡信, 前輩多口臭
開版大應該化悲憤為力量

將此串主題修改的更為廣義, 讓大家"夏天"來本串衝浪, "冬天"來本串泡湯
做一個長長久久的討論性主題, 同時要養成備份的習慣
造福所有的玩錶新手..(我又想起了我交的學費)

不過應該很多30cm 的鄉民早就備份了吧

話說我剛才用Google 找
日本代購勞力士

哇前三名同一個人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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