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可以挽救他商譽扭轉他人印象的機會都不要了
我想我也沒什麼好損失的
我沒有看到他的文章
不知道裡面有寫什麼
我也沒有興趣 在我眼裡那個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
但任意公布信件跟手錶序號我想這是不對的
我跟他沒有達成任何協議
我現在完全沒有跟他聯絡
只有他的弟弟居中接洽
我更沒有怕他們或專櫃告我
我只是累了
一個人處理這些事情真的很累
網路上言論很多
到底誰是誰我也無法清楚判斷
本來是希望他能提出解釋及證明
但目前他們只能説保證錶是真的是新的
要證明沒有 購買處不能提供
各有各的道理我也沒有辦法怎麼樣
但這不代表我認為他沒有錯
或許有些版友覺得很失望
但是沒能有一個合理解釋我比誰都失望
不過至少這件事讓很多人知道找代購有什麼樣的風險
請大家永遠記得
怎麼縮了?
Edisonvic wrote:
2013-06-19 10:39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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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沒有所謂認賠不認賠
連可以挽救他商譽扭轉他人印象的機會都不要了
我想我也沒什麼好損失的
我沒有看到他的文章
不知道裡面有寫什麼
我也沒有興趣 在我眼裡那個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
但任意公布信件跟手錶序號我想這是不對的
我跟他沒有達成任何協議
我現在完全沒有跟他聯絡
只有他的弟弟居中接洽
我更沒有怕他們或專櫃告我
我只是累了
一個人處理這些事情真的很累
網路上言論很多
到底誰是誰我也無法清楚判斷
本來是希望他能提出解釋及證明
但目前他們只能説保證錶是真的是新的
要證明沒有 購買處不能提供
各有各的道理我也沒有辦法怎麼樣
但這不代表我認為他沒有錯
或許有些版友覺得很失望
但是沒能有一個合理解釋我比誰都失望
不過至少這件事讓很多人知道找代購有什麼樣的風險
請大家永遠記得
owencho wrote:
光這一點就可以咬死他...(恕刪)
以背信刑事訴追,至少可以最小成本也不需請律師(請法院法服幫忙擬狀)逼他回台面對,只要他還有我國國籍,有國籍就會有居所,一切依刑事訴訟程序,只要案子進入司法程序,什麼議員、立委操作空間就被大幅壓縮。即便樓主嫌煩需要委請律師,以這種單純案件,一個審級5萬元應可搞定。相對於1,20萬的交易,應該還算是個划算的做法。
據我所知,背信罪應非屬告訴乃論,如果檢察官開偵察庭是一定要親自出庭的。如果避不見面,幾次不出庭沒請假後,嚴重的話可能就發布通緝或者表販未來回國進關時就直接由航警拘提到案了,若真的長期不回國,等表販手上的我國護照到期,要再申請時...呵呵。
何況律師費要表販補償也可當作民事和解的條件,若未來民事部分沒跟樓主和解,刑事就有得瞧了。這部分民、刑事官司的關聯性可以粗糙的想成車禍肇事致人重傷的刑事案件來理解後續法律程序....表販的一些小聰明恐怕在這樣的法律架構下不死也重傷了吧,一些強辯與托詞,讓表販留著說給檢察官與法官聽聽表販成為勞力士或鐘錶達人的快意人生吧,看看他們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
不是在此鼓勵興訟,只是樓主可以回歸理性沉澱思考本案各種策略的利弊得失,當然,除非樓主另有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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