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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錶千萬不要找代購

其實看完兩邊的說辭(這棟樓跟懶人包),我覺得兩邊都有問題,事實證明人也都只會挑對自己有利的話講

P大溼:
1. 錶是真品(專櫃收件)
2. 版大瘋狂的去信詢問 (有信件內容為證,但許多內容版大真的該自己做點功課或者看看說明書)
3. 版大瘋狂的詢問專櫃 (內容已到騷擾程度?)

但是大溼還是沒有對自己錶的來源提出證明,我自己也在日本買了兩隻錶,除了有保證書外也都有蓋店章

E版大:
1. 買到來路不明的錶,無法提供購買證明 (這點恰好是掐住大溼強而有力的一點)
2. 保證書沒有蓋店章 (大溼自己玩錶這麼多年,居然沒注意?)
3. 錶有刮痕,貌似二手貨 (但懶人包裡,大溼有開箱圖,送專櫃檢查時也確認無刮痕?)

但是E版大也沒提供相關圖片或書信往來證明你的論點,至少P大溼公開了對他有利的證據


但是我覺得錯還是P大溼比較多,人家花那麼多錢買到有疑問或者有問題的錶,當然會很急很想知道答案,所以瘋狂發信這也是人之常情,但你進貨來源交待的不清不楚,你只是代購(賺代購費),當然有必要講清楚錶在哪買的,多少錢等,除非這有暗盤!
Less is more

krd555 wrote:
處理的好多少還有芳名在, 而不是遺臭萬年)



非常同意 不是冠上代購說自己多癌選就可以避開責任

做生意哪有穩賺不陪的

腕錶XX隊那棟樓我也看了
最大的問題根本沒回答啊

" 這隻錶的購買證明呢 ? "
不說明這隻錶是哪買的, 哪可以證明是二手或新品, 不就是之來路不明的錶嗎?

就算我去當鋪買二手勞, 維修中心豈會不收?
好像說的專櫃收下他就沒責任一樣.....
這棟樓好像是我第一個提出
樓主也需要提出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讓自己站得住腳

先撇開 到底是人為迫使損傷 還是買家不會操作
不管最後老屍跟版主有沒有成協議

我只看到那註名龜吉購買 龜吉卻查不到販售紀錄
這才是這件事情讓大家最印象深刻且最想知道的問題



現在讓老屍溜走摟!!
不過沒關係 沒死大概也剩半條命
唉~看到現在,有一種這棟樓會被資源回收的fu

代購P,我記得有3件頗具爭議之事

1.醫生錶(這真的超級扯)
2.來路不明香奈兒錶(除了希望樓主有圓滿結局,也希望這棟樓別被回收了)
3."嚴選"新舊料混搭浪琴錶(這還有人記得嗎?不過達成和解,那棟樓就垮了)

kito wrote:
唉~看到現在,有一種...(恕刪)


我現還開始懷疑他賣的rolex錶扣是不是山塞版..
我確實寫了不少信詢問他
但我想還不到瘋狂寫信的地步
有時想到就寫了
但是email應該沒有即時到會對他造成困擾
然後專櫃我更沒有瘋狂打電話到騷擾的情況
何況如果他肯解釋清楚 我沒有必要麻煩不相干的專櫃人員
且又與他何干
我很好奇他是怎麼詢問專櫃的人員
我是手錶的持有人
他們都只說他們公司有出產這個序號的錶
所以他們有收件
但是用這個序號查那裡售出是查不到的
所以是沒有保固的
至於新舊
他們也只是看個大概
沒有特別確認這麼細節的刮痕
所以我有特別拜託他們詢問修錶的師傅
他們是跟我說師傅只負責修錶
全程都會戴手套小心處理
並沒有特別注意錶是新的或二手的
所以也無從判斷
跟我都只有講這些
跟一個專門代買搶他們生意的同業
我想應該確認不了什麼
更何況專櫃本來是建議我拿回原本的購買處找他們處理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落差
我想大家應該都了解
不需要我多説
今天跟他弟聯絡
他弟是説他們有問律師
假設他是代理商的方式
他的確不需要給我購買的發票
只需要開他自己的發票
這個之前劉某的言論也帶有這樣的感覺
不過這也已經偏離所謂的代購
也跟他信裡講的不一樣
信裡説台灣有保固跟龜吉買的都不是真的
當時我還傻傻的照他説的在保卡上填上他幫我購買的日期就拿去修了
然後我連龜吉的保卡都沒有
就算以後想拿給龜吉修也是不可能的事
不過他弟再三保證是真品新品
但劉某堅持不透露購買地點
我有請他弟再幫忙問
不過機率應該很低
至於公開信件
因為有可能侵犯隱私跟妨害秘密
所以我一直沒有貼
但我寫的都是事實
很可惜 本來可以處理的很漂亮的事情最後還是這樣
不過花十幾萬看清一個人也算值得
這支錶我不會拿去賣 有疑慮的版友可以放心
我會一直戴著它 時時提醒自己它是怎麼來的
千萬不可再犯同樣的錯誤

Edisonvic wrote:
我確實寫了不少信詢問...(恕刪)


蛤,所以這件事你就認賠落幕嗎....

我真的覺得太扯了...比扯鈴還扯, 台灣原廠不認定保固這件事,

難道代購的人不用負責嗎??

坦白說,這才是處理的重點,買一隻有全球保固的錶,結果到手後竟然沒保固,

然後您也這樣放棄再爭取及訴諸法律,

我真的有點傻眼

到底這件事代購的P老師怎麼給您回覆跟處理方式?
你今天 玩過手機沒??

Edisonvic wrote:
我確實寫了不少信詢問...(恕刪)


依照劉某的皮條程度,打死不會認的可能性居多!
唯一能對他造成些許制裁的方式,就是01上諸位愛錶人士,
每天上網時,來這帖發文,慰問一下苦主.

讓這帖時時置頂,日日置頂 (但別作人身攻擊或偏離主題的情緒發文),
我覺得這帖能拯救眾多無辜新手於「腕錶敢死隊」(一去不回頭),
長時間下來,最起碼達到降低他業績,
雖沒有補償到苦主,也算是懲治到惡人!

我合理推估,他應該經常用這招,
雖然踩到地雷的人不多,

但日本一定有更便宜的購錶處 (包括來路不明的錶),
只要他認為這隻"鴨子"不懂,絕對不會捨得只賺代購費!

新同學們~花錢買地雷,何必呢!
是不知道私下有達成什麼協議才會有認賠的心態

我也是覺得蠻扯的

既然證據都有何不走法律途徑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要是我遇到這種鳥事就算退全額也要告他個雞犬不寧

若是怕告人不成反被告誣告 所謂誣告,是指以虛構之事實為申告之刑為,即明知無此事實故意捏造。

真是證據確鑿就不應姑息養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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