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時報失竊時承辦員警還一直要說服我老婆不要提報爲重大型案,說什麼取證會把裝潢都弄壞而且什麼意思都一樣,經過我堅持才提報,但是也沒用
因為員警一開始來沒詢問損害時已經自行有處理,基本證據已經沒有保留,我個人認為是該員警破壞的,後來是透過關係了解,珠寶的絨布盒本不易留下指紋(所以有沒有破壞已經不是重點),所以也懶得再說
其實只要把3個人約談並測謊結果就出來,但是卻破不了案。
我想可能是沒有某些證據支持不能要求測謊吧,可以理解但是覺得可惜。
所以⋯大家還是需要自己了解法律知識,警察根本靠不住
財務好好保管比較重要
PS.白癡的事,被偷前2天才買保險箱,我老婆居然沒放進去⋯
WAXL wrote:
基本上現在竊案損失金額超過50萬就算重大竊案
會專案處理
babydog201 wrote:
Waxl大:我當時報...(恕刪)
各位大大~
原來大家都是過來人,這種經驗真的不好。我們報警時,派出所也是希望我們只報遺失物品清單,不要報金額。後來我也是堅持要報,畢竟事實不能改變,而且如果是重大刑案的話,警方能積極偵辦,對我們受害者
也是一個正面的支撐力,不是嗎?
雖然警察真的很辛苦,有大大小小的事情得處理,但是該做的事還是得作呀,總不能都為了減少自己的壓力而錯失破案的黃金時機吧? 在此也對人民的保姆致上謝意。
讓人錯愕的事,我們這棟建築本身沒有監視器,在路口也沒有!? 只有附近的便利商店內及其他較遠的路口有。所以我們在此事後,也已加裝了監視錄影器。警察偵辦到現在還是都沒有進度,只能防範之後。警察也說這樣的案件,要破案機率真的不高(聽了就不爽)。有時候除了靠警察,還是得自己想辦法,所以我想到網路這個媒介。
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大大的義舉,小弟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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