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兒國二,若交了女朋友,又弄大對方肚子,未滿十六有法律責任? 雙方都未滿

小兒國二,若交了女朋友,又弄大對方肚子,未滿十六有法律責任? 雙方都未滿

如果對方告我兒,我可以告對方?

男女平權,雙方合意

提早給他法律建議,希望有相關經驗可分享
2023-07-12 21:40 發佈
都未滿16歲就是雙方都犯法了。
告下去兩邊都有事,只是處分應該會減輕而已。


生兒育女的教養問題是父母的頭痛問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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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anchih

爸爸很偉大 對方告,你也告,就是兩方都有事,這點請對方明白即可。

2023-07-12 22:00
爸爸很偉大

好的 謝謝

2023-07-12 22:01
告人是你的權利 可以告
爸爸很偉大

謝謝 不會告 學習應對 感謝您 家長會幫負責

2023-07-12 21:55
你先想想怎麼證明對方女孩 "侵入" 你的兒子

這個要開國立醫院驗傷單的,先想想,先想想
爸爸很偉大

跟公母有關? 這樣沒平權,真仙人跳怎處理 謝謝指教

2023-07-12 21:56
爸爸很偉大

雙方是合意的呢?

2023-07-12 21:57
建議學以前的處理方式,讓雙方結婚,我堂弟當年就是這樣,不到40歲就當阿公了😄
先與對方好好談談
利弊分析清楚

看看是否能把事情完美圓滿
冤家變親家
爸爸很偉大 wrote:
小兒國二,若交了女朋...(恕刪)


恭喜阿,少年爺奶,這種事會越來越多,以台灣現今社會那麼開放,小孩提早接觸3C網路,小孩都變早熟了,真的要學會面對,父母比較累,心態要轉換一下,所以教育小孩性教育變得更重要了,起碼做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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