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各位我老婆現在已經懷孕四個多月了預產期是六月,因為他目前任職的公司工作並不是很順遂
本來預計是稱到生產得時候請育嬰假,但怕有可能撐不到;今天在網路上看到一個訊息是說懷孕期間離職
生產時是也可以跟勞保局申請兩個月的育兒津貼跟六個月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http://wioau.com/doc_aENUNE1CbEluK1VleDNUMExISEtFdz09/page2
請問這訊息是正確的嗎?我老婆在目前公司是已經任職將近五了,去年有請過四個月育嬰假帶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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