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我的岳母、老婆、我帶著4歲和7歲的女兒去公園玩時,遇到一個大概4-5歲不認識的小男生,自己跑來跟我女兒大喊他是什麼xx之王之類的之後,就開始自己要當鬼 玩鬼抓人,我2個女兒一開始也給他追著跑,1-2次後就表明不想玩了,但那個小男生不死心就硬要當鬼跑到女兒旁邊後用手抓我女兒的手臂或肩膀(我有看到力道不是很輕),我2個女兒為了擺脫,被迫也跟著跑了幾次,之後跑到我岳母和老婆旁邊,我岳母也有注意到所以有用手稍微檔了一下並說 好了 好了,但那小男生依然伸出手抓了一下(我在另一張椅子看到是手掌+手指都有出力的那種粗魯抓)後跑掉,等我2個女兒回到公園場中想繼續玩,那小男生就又來要追著我女兒跑,然後重複循環上面我所形容的狀況。
原本我看到這,心裡是想說讓女兒們可以從這之中學習一些處理經驗,事後再跟她們討論下次遇到這種事她們可以怎麼做。
但直到我2個女兒已經在場中直接大聲說出“我不要玩”或“我不要跟你玩了”幾次後(那小男生依然把自己當鬼並伸手用一樣的抓法在抓),我覺得我應該要介入並站起來時,剛好那小男生的媽媽叫他要回家了,才結束這件事。
(補充一下:小男生的媽媽坐在我們對面椅子在玩手機,但有部份視線被遊具擋住,所以不知是真的沒看到自己兒子的行為,還是沒在care。)
小弟想請教的是,因為我在站起來的瞬間時,腦筋想到如果對方是恐龍家長:
「我兒子最乖了,一定是妳女兒帶壞他。」
「你嚇到我兒子了,我要跟你討精神賠償。」
遇到的是那種不講理的家長的話,若好言講沒用我們有什麼方式可以保護自己?什麼法條?強制罪適用在這麼小的小孩身上嗎?
回家後看到小女兒肩膀皮膚上有幾個指痕才知道原來抓這麼大力,心裡有些自責沒當下制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