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因為小弟我今天收到育兒津貼補助的公文,但是怎麼變成是申請父母未就業育兒補助津貼,因為這個是只有補助小孩子一個月2500元到兩歲小弟我是在六月底的時候去戶政辦新生兒戶口,順便辦理育兒津貼,我跟我老婆在台北市戶籍滿超過一年了,所以應該是有可以請補助到一個月2500元到五歲的育兒津貼,是否是因為我老婆目前沒有上班所以被戶政事務所改成父母未就業育兒補助津貼??謝謝大家
這邊是台北市政府的說明「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與「臺北市育兒津貼」同屬生活類補助,不得併領。未就業 - 是中央政府給的臺北市育兒津貼 - 是台北市政府給的0-2歲,先領未就業3-5歲領台北市育兒津貼先幫你辦未就業的申請,這樣台北市就不用先出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