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提前請產假問題.....

各為媽媽好 有關於產假的問題想再這裡替我老婆詢問一下

我老婆預產期再7月初左右,目前再私立的幼兒園上班

昨天老婆告知園所的人事希望再6/15號提前休產假可以好做生產的準備

園所的人事當下直接告訴我老婆再這上班的都是工作到生產為止,並沒有提前休產假這回事。

得知這件事情後也上網搜尋過相關的文章



產假是可以在生產前就開始請嗎?還是一定從生產後開始計算56天呢?

1. 依勞動基準法第50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規定,勞工分娩前後,給予產假8星期。另依勞委會(88)台勞動三 字第 000246 號函示(http://www.law110.com.tw/knowledge_content.aspx?pid=4555&tid=3&ccode=lDate%20desc )略以:「查勞動基準法第50條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8星期,女工如於產前4週請產假亦屬適當,如勞資雙方協商決定,妊娠期間女性員工得於產前分次請產假,亦無不可。」因此,勞工自分娩之日起,即有產假之權利,如經勞資雙方協商同意,可提前4週(或分次)請產假。


關於"紅字"的部分 小弟這邊有點不是很清楚,不曉得有沒有比較明確的說法說是案例可以提供參考一下呢?

很擔心幼兒園那邊不給我老婆提前休產假......
2018-05-31 19:3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簡單說,八週的產假可以在經過協商後,在產前四週開始,
可以休假,看要產前四週休到產後四週或者中間狀況好就回
去上班的分多次休假

不過這是協商,你老婆的狀況算是協商失敗吧

不過第50條有寫,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
星期;應該可以就這部份去請假,因為再怎樣就是共請八週
,不會多,如果還是不給請,那只有勞動協調

elfwind wrote:
簡單說,八週的產假...(恕刪)


感謝你的回覆

明天有打算打電話過去園所詢問,如果答案還是不同意就打算向勞動局提出申訴

看能不能得到好的結果了....
筒井兄 wrote:



感謝你的回覆[...(恕刪)

這樣不是破臉了嗎?還要回去上班嗎
看清楚"勞資協商決定"
所以 你的協商失敗了
有兩條路可走
1.忍住 繼續作
2.閃人 老公養
要夢 wrote:
看清楚"勞資協商決定...(恕刪)


唉...這個自己也知道

但又礙於老婆預產期是7月初,幼兒園又有什麼每年一簽的合約也是在7月初

深怕合約一到就不用你了,連產假也省了

自己對幼教也不是很清楚加上老婆又是比較怕事的人
辛苦你了

通常學校都是以學期或整個月來請代班
但這學期又剛好是到6月底,這時候其實也不容易找到人只接一個月
尊夫人應該也擔心園所找到合適的人就直接被替換掉了

但可以爭取看看(附上醫生的安胎診斷書),只是要有心理準備就是了



ps.
如果經濟上還可以的話,不如考慮自己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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