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原來政府有規定公司要提供育兒補助,或成立員工幼兒員、托嬰中心,但是絕大多數的公司都沒依規定辦理。自己的權益自己顧!要去連署修法,讓法律明訂罰則,企業才會比照辦理,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點我一起來聯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現在其實已經不愛僱用了我之前有個老闆還覺得當家庭主婦的大多是愚婦台灣職場除了對懷孕的不友善外對二度就業的婦女其實也不是很友善這也是生育率無法提高的一個原因園園 wrote:我之前也去連署了,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