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最近要迎接生命中第一個小生命了
自己是住在台北市,戶籍也是在台北市,但是老婆的戶籍在宜蘭
順道問一下,現在將老婆的戶籍遷到台北市可以領台北市的補貼嗎?(預產期五個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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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有沒有業務單位的爸爸媽媽請過育嬰假
因為上網查詢可以請半年,支半薪
不過我老婆自己是業務,底薪只有一萬,其他都是業務加成,月薪大概六萬多
但是我老婆的公司因為低於五人,所以是自己加公會保勞健保,公司並沒有提供
在這樣的狀況下,想請問如果辦育嬰假,其半薪是會看簿子裡面每個月的薪資
還是會依投保金額來算呢???
另外,想請問,如果有和公司簽工作合約,產假和育嬰假是否有計算在工作時間裡面,還是不算?
例如,簽約兩年,到明年的十一月,期間今年十二月中放產假,明年一月到六月都在育嬰
這樣子合約還是到明年十一月嗎?還是就延後六個半月?
因為自己上網查了許多資訊,實在是不知道才上來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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