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身戶籍設於臺北市,先生戶籍為彰化縣,均超過一年以上
明年我們的孩子就要出生,但很猶豫小孩的戶籍要設在臺北市還是彰化縣,因為生育補助彰化3萬、臺北2萬
請問可以讓孩子出生後設籍彰化,領取生育補助後,再將戶籍轉到臺北領育兒津貼嗎?因為先生有工作,而我本身沒工作,申請資格都符合。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
所以媽媽如果沒有要工作,爸爸戶口可以不用遷(記得如果媽媽有保國民年金也可以領兩個月的津貼喔
tiantian05 wrote:
回覆2樓1. 我先生...(恕刪)
是的,育兒津貼必須父母雙方都設籍臺北市滿一年。
所以為了多生育津貼1萬損每年3萬育兒津貼其實未必划算=w=
倒不如爸爸趕快趁小孩還沒生出來遷到臺北市,這樣出生後幾個月內就可以開始領育兒津貼。
不然一來一往小孩出生到一歲的育兒津貼3萬就先泡湯了。
◎「臺北市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0-5歲以下
【設籍條件】兒童及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者)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以上
【父母就業條件】未特別規定
【補助金額】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20%:每名每月2,500元,最多可領至兒童滿5足歲當月。
【其他限制】可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複請領。
【申請制】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追溯自申請當月;但兒童自出生後60日內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本津貼通過者,可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8231027&ctNode=73862&mp=107001
設計,就是更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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