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生育補助跟育兒津貼問題

我本身戶籍設於臺北市,先生戶籍為彰化縣,均超過一年以上

明年我們的孩子就要出生,但很猶豫小孩的戶籍要設在臺北市還是彰化縣,因為生育補助彰化3萬、臺北2萬

請問可以讓孩子出生後設籍彰化,領取生育補助後,再將戶籍轉到臺北領育兒津貼嗎?因為先生有工作,而我本身沒工作,申請資格都符合。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了...
2016-12-18 1:40 發佈
tiantian05 wrote:
我本身戶籍設於臺北...(恕刪)



可以


問題不是妳們兩個好就好

妳先生的爸媽會怎麼想

一有小孩 就想把戶籍遷出去

還遷回娘家 是有缺那幾萬塊喔

遷出去後什麼時候要遷回來

這筆帳要記在誰頭上

以後沒見面也是每天念
當然可以,只是台北市育兒津貼父母雙方要設籍滿一年,所以要再一年後才能領
一方有工作一方沒有,在全國都可以領政府的育兒津貼(台北市是加碼,夫妻都有工作也可以領,前提是雙方都要設籍滿一年)
所以媽媽如果沒有要工作,爸爸戶口可以不用遷(記得如果媽媽有保國民年金也可以領兩個月的津貼喔
回覆2樓

1. 我先生跟爸媽沒有同戶籍,他一個人一戶,所以沒有問題。
2. 我跟我爸媽也沒有一戶,我一個人一戶,也沒有問題。
3. 我先生在臺北上班,我們結婚後都住臺北,所以也沒問題。
4. 我公婆很贊同我們的想法,小孩將來也是在臺北就學。

回覆3、4樓

謝謝你們唷~不好意思想再詢問一下
臺北市育兒津貼是“雙方”都要設籍臺北市一年嗎?
因為目前只有我單方面設籍臺北市,是不是就不能領呢?
tiantian05 wrote:
回覆2樓1. 我先生...(恕刪)


是的,育兒津貼必須父母雙方都設籍臺北市滿一年。
所以為了多生育津貼1萬損每年3萬育兒津貼其實未必划算=w=
倒不如爸爸趕快趁小孩還沒生出來遷到臺北市,這樣出生後幾個月內就可以開始領育兒津貼。
不然一來一往小孩出生到一歲的育兒津貼3萬就先泡湯了。

◎「臺北市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0-5歲以下
【設籍條件】兒童及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者)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以上
【父母就業條件】未特別規定
【補助金額】最近1年綜合所得稅核定稅率未達20%:每名每月2,500元,最多可領至兒童滿5足歲當月。
【其他限制】可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複請領。
【申請制】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追溯自申請當月;但兒童自出生後60日內於本市戶政事務所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並申請本津貼通過者,可追溯自出生月份發給。

http://www.dosw.gov.taipei/ct.asp?xItem=88231027&ctNode=73862&mp=107001
設計,就是更貼心。
參考要設籍一年的條件
就是一萬換一年的補助
自己算算划不划算

另外育兒津貼有排富條款
請先確認前一年度所得稅級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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