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竹科工作, 收入雖不如以往電子業當紅時期, 但一年還是有兩百~三百的收入. 我們不跟公婆住, 每月五萬的房貸還算繳得出. 妻子其實不必在外面工作, 日子也都過得去.
妻子三年前說要開店, 是我岳父岳母的意思, 也是符合她所學. 於是就在她娘家附近找了一個店面, 說是以後小孩放學後可以方便帶小孩, 岳母出資兩百餘萬 (實際金額不清楚, 但陸陸續續又把錢投進去). 順道一提, 孩子的戶籍也是在她娘家, 是台北市的明星學區, 以後可以當媽媽的學妹, 不過離家都有半小時左右的車程, 在我看來是非常遠.
兩個小孩, 一個四歲半, 一個三歲, 是我老婆或岳母帶. 每天等店裡忙完, 十點帶小孩回家算是常態, 三四歲的小孩常常十一點才準備就寢, 在我眼裡是痛苦的. 小孩起床大約是八點, 到校約九點至九點半. 公立幼兒園早上的上學時間是八點整. 大女兒今年升中班, 家長會上老師只能一再告誡我, 希望小孩能準時到校.
三年多來, 一直以為店裡會多請幫手, 情況會好轉. 大女兒四歲了, 小孩的教養我已經不抱希望.
一個星期除了禮拜天不開店, 無論清明端午中秋, 颱風放假, 春節只要過了初五, 兩個小孩就是我的責任, 我甚至開始研究食譜. 她的店, 比家庭重要. 小孩發燒請假, 我請假在家照顧小孩. 如果她臨時有事不能開店, 客人到店門口撲了空, 客人會跑掉.
我的小孩早上出門不刷牙洗臉, 不吃早餐. 妻子說, 有吃東西才要刷牙, 而且小孩一到校就有點心, 所以在家就不必了. 我不曉得孩子都會餓肚子到幾點, 我通常比他們早出門, 也早回家, 也都有刷牙洗臉. 我希望當他們的好榜樣.
妻子的手不會離開手機太久, 就算是匆忙來回的一日出遊還是坐在餐桌上, 因為隨時有客人在傳 LINE@.
我一直以為, 開店是讓她維持樂趣. 直到店面把這個家庭拖垮.
我們最近在討論離婚手續, 妻子可能工作太忙, 希望我去找好律師事務所再找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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