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懷孕四週 然後有參加東區某知名健身房(標榜飛輪課的那家)因為前三個月不宜做激烈運動 所以我希望可以請三個月假 停止付款三個月但是昨天拿醫師證明過去了 他們說一定要拿到媽媽手冊才可以申請孕假 但是櫃檯人員很矛盾說"媽媽手冊是要滿三個月拿到,但前三個月不宜運動"所以他的意思好像是說現在還是要付月費但是最好不要來上課在家休息 到底是什麼鬼阿~~想請問各位準媽媽們~有什麼辦法可以未滿三個月拿到媽媽手冊呢? 還是哪間醫院診所可以先給?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