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是去年10月剛有一對雙胞胎的爸爸,針對這個標題,是想請大家注意到宅保母的素質
故事頗長 也請大家耐心觀看
去年內人懷孕,確定為雙胞胎後,就開始尋找未來托嬰方式,在捨不得見不到寶貝及接送繁雜的情形下選擇了到宅保母,之後在去年的8.9月時接連尋找面試(透過保母銀行為主)在最後一個保母面談完當天晚上,內人因羊水破小朋友提早來到這世間(早產近2個月,預產11月底)也因此打亂了原本慢慢尋找到宅保母的計畫,只好從之前面試名單中尋找符合需求的
結果在時間以及預算能配合下找了一位30歲大學幼保科畢業的保母(有保母,中餐執照還有良民證),11月初開始托嬰後,因對小朋友狀況不熟悉所以一切專業都交由保母代為解答及幫忙,大家也相處愉快,2月時該保母還結婚先行登記,但在小朋友矯正年齡6個月時(今年5月底)發現小朋友應該要有的行為模式好像都不甚明顯,觀察後發現保母很專注地使用3C產品,對待小朋友只是讓他們吃飽睡,讓他們在床上空間活動,這時跟內人討論後覺得應該是要換人了,但當下也沒有針對這保母提出要求,到6月時此保母提出倦勤暗示7月想離職,想回到之前月子中心上班(因結婚後可以不用輪班,可能符合小朋友吃飽睡睡飽吃的環境是他想要的)
當下我們也開始尋找面談其他新的保母,直到7月中旬有一位新保母願意承接,也就順勢告知舊保母可以讓他8月休息了,而平時家母退休沒有自己活動時也會幫忙看顧小朋友,外出還會帶好吃的請舊保母分享,7月底離開當天還送了條日本手帕,包了個小紅包給他,想說將來小朋友周歲慶生可以來聚聚,大家好聚好散
重點來了,上周六父親節全家準備外出慶祝,家母在尋找首飾的佩戴時想起結婚20周年紀念家父所送的鑽戒,打開盒子一看---空了,家母覺得不對,平常再隨便如此貴重的物品放在衣櫃的深層中也不會亂放,再一番尋找後確定空了,第一念頭馬上撥電話給舊保母,說他東西不見了,可能要報案,之後如果警察會也請她配合辦案,當下舊保母沒說話只說了一句電話收訊不好再在開車,稍晚回電.全家就只好先去餐廳吃飯,飯局快結束時,舊保母來電給家母說晚上9點半要至家樓下跟家母討論事情,回家後本人因為要幫小朋友盥洗但當下舊保母已至,只有將手機的錄音功能放置家母皮包中看能錄到何證據,在整理完後,因家母未上樓隨即馬上下樓查看,只見舊保母頭低低的道歉,家母只說3天東西歸還,不然你自己的前途即毀,後來家母上樓後說舊保母承認他拿的因為他有個人的財務問題希望能改用分期償還,但對家母而言20周年的紀念戒不是金錢可衡量的,不願意以金錢代償,隔兩天即前日,該保母帶了位長輩前來但已要求管理員要通報,而家母外出只用電話說"有東西才見,沒有就不用了".昨晚是最後期限,今天要找時間報案,但一早也先行告知社區保母協會轉告社會局....
想說的是,我想他的前途他自己毀了,而在舊保母確定東西拿走那晚(雖然東西不知何時失竊),但開始清點整理家中貴重物品,周一隨即拿至銀行保管箱存放,最恐怖的是平時家母在外出時會將臥室房門鎖起,而該保母是趁家母可能去陽台收衣服,廚房煮飯時,大膽的進去翻,而且不只翻過那戒指(事後還發現一些包包拉鍊沒關),再加上他急欲離職,種種可能當下就知道他有些問題
所以有良民證不代表一切,家中有鎖也不一定安全,只能告知大家在選擇到宅保母時,請慎選
(更新)
前日(週三)家母聽過家父律師朋友建議先行求償並要求舊保母簽下自白書保全證據,家母仍想給他機會但心知東西已拿不回只是要將告他的證據多一些,而舊保母竟仍帶著長輩(高齡的阿嬤)前來,也才從她長輩口中得知她根本未婚,2月時的結婚登記為假,(現在開始懷疑男朋友是不是都是她幻想出的人物),而他將物品竊取後隨即上網拍賣,買主還告知已轉賣至大陸(5W售出10W轉賣,當初購買是5W的幾倍,被如此賤賣...)下周一勢必告定了
是好人
也是做壞事還沒被抓到的人
放外人在無監督的情況下長時間在家
居家監視器是必須的
除了保護自身財產外 小朋友的人身安全也可以顧到
除了褓姆的相關執照之外
reference也很重要
日後面試請將reference納入必要條件
3C的世界裡,別滿腦子只想著"超值"。就像無線網路一樣,別人推薦的,只適用在他家的環境,到了你家又是另外一回事。小烏龜牽到北京也不會變成千里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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