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朋友是101年2月出生,4月送新北的合格托嬰中心當年度的托育津貼因為我們家年所得超過150萬所以不能申請。
今年102年7月換到台北市的合格托嬰中心才被告知102年度改為年所得不超過226萬即可申請,我之前新北的托嬰中心沒有通知我並且替我申請,所以我損失了3*3000=18000元的補助。
去問過之前新北的托嬰中心,他們回覆說之前沒申請的不能追溯不過我知道他們有超收托嬰人數(這是我換學校的原因)所以我問了也是白問。
想請教版上的大大有沒有人知道要如何詢問政府機關呢?可以告訴我嗎~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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