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兒津貼:2500/月(一般身份),補助至小孩滿兩歲
我們有一方無工作 (老公)無(老婆)有
前幾天我去申辦 育兒津貼 這幾天聽到朋友說
只要有辦理這項補助 你的另一伴就無法辦理 (育嬰津貼:投保薪資的六成)補助六個月
確定是這樣嘛? 這樣就虧大啦
萬一真的是這樣 我該怎麼辦?? 去公所辦理取消?? 因為我剛申請沒幾天
有人有遇過這樣的事情嘛
.QSE wrote:
請教一下 這六個月 不是政府保障的嗎?
如果六個月後回來上班 被辭退
這可以提告的吧?
當然!
法令既然有規定,當然就可以申請!
這點絕無疑問!
但是...我舉個例好了(不知道這例子好不好
)某甲是位業務主管(女性)
但申請了育嬰假6個月
老闆雖不爽,但礙於法令還是讓他申請了
請假前某甲是個某部門經理
6個月過去,回來銷假上班,發現原部門已有新主管
公司成立了新部門,但只有他一人(還是部門經理,合法規、無異動)
新部門與原部門從事一樣的業務性質
但您覺得某甲能達成原部門的業績嗎?
如果不行,接下來會是什麼光景?
無良老闆決不會笨到辭退你,辭退還要發資遣費(還違法)
就刁難你,你就該知難而退了不是嗎?
但台灣還是有好老闆的! 不過真的是少數...
chiang : 下次還是選擇網購好了,沒事別再到百貨公司玩具部,那很可怕!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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