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小女上中班,備取上了鳳山婦幼實驗班,八月中接到學校老師電話通知要遷校到中山國小。
原因為原用地是社會局的地,因幼托整合,所以現在實驗班歸教育局管,所以社會局要收回用地。
而且明年二月就要我們遷校,問題是一開始的招生簡單都沒有提到這件事,開了公聽會也一直都說他們是〞依法行政〞,我想問的是這是依什麼法,可以這樣都不用通知家長就可以說遷就遷嗎?我們也是依教育局的規定去參加抽籤的,就是要這間學校的教學方式、校園,我們也都是依法丫
為什麼政府的行政缺失,卻要我們犧牲小朋友的教育呢?為什麼我們的小朋友上了半學期就又要重新適應新的環境呢?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我們有什麼方法可以自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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