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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最近多帶了一個baby...

我的女兒現在1歲11個月,
大約今年3月的時候就跟保母約定要讓她帶到5月底,
6月要去上幼幼班。
(好讓她可以先媒合其他寶寶 如果之後不帶我們家妹妹的話)

保母的情況是帶兩個小孩,
一個是帶我們妹妹 (原本只有我女兒一個),
去年開始帶一個弟弟。 (現在已經6.7個月了)

這個月初 ,
有一天我去接妹妹回來,
看到她手上抱一個寶寶,
我當時沒想那麼多,
保母也說這個小baby是臨托 。

最近每次去接妹妹,
都看到那個baby...她說才一個多月,
重點是保母她也沒有告訴我她又多帶一個小孩。
因為每天去接都有看到,
應該就是給她帶了吧?

可是我知道的是,
保母不應該帶超過2個 2歲以下的小孩,
但是她現在帶一個1個多月的妹妹、
一個6.7個月的弟弟、
和我女兒1歲11個月,
這樣就三個。
雖然我女兒快兩歲了,
可是也實際還沒滿兩歲啊。

這樣真的合理的嗎?
萬一真的發生什麼事,
我可以打給保母協會詢問嗎?
可是又不想讓保母知道我有"舉發"她之類的...
畢竟也給她帶很久了,
可以給我一點意見嗎?
謝謝各位

2012-04-22 22:1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保母
看看是否還可以應付吧?!
畢竟你家小孩只待到5月底
6月份之後的生意也要顧啊!
若還可以應付,稍微放寬標準吧~
其實本來我也不是會計較那麼多的人
只是感覺很不被尊重
保母要是有告訴我還比較可以接受
當初簽合約也有說不帶超過兩個兩歲以下的小孩
一部分考慮是
萬一小孩不小心發生意外 該怎麼辦(當然也不希望會發生啦)
聽來的
保姆的確不能同時帶兩個以上的2歲以下幼兒
但是考慮到媒合需要時間,在現實上有3個月的緩衝
即"班長"1Y9M之後,他可以開始媒合下一個小朋友
如果3個月後才接案,當然沒問題
如果這段期間內就開始了,應該也是不犯法的
她應該也是在妳告知之後開始找的
只是接小孩的步調快了點
你自己都說了
"好讓她可以先媒合其他寶寶 如果之後不帶我們家妹妹的話"
還要這樣刁難對方?
我這樣算刁難?
我根本什麼都還沒做

我的擔心是萬一發生事情怎麼辦?
而且覺得完全不被尊重
是沒有告知我他"現在"要多帶一個 我才覺得生氣
而且現在還刻意把帶6.7個月弟弟跟一個多月妹妹推車放在遠處(在社區中庭)
再走過來接我女兒
就是不想讓我知道他有多帶小孩

還是打給保母協會問一下比較好
不知道版主有沒有和保母簽訂合約,如果有簽的話,那保母一定要報到保母協會,所以人數不可能超過
如果超過的話,一定有人是黑戶
我家妺妺之前就是一例,那時笨笨的不知道要簽約,以為保母會主動告知協會
後來打去保母協會才知道協會完全不知道我家妹妹的存在,每次訪查時,保母姐姐會先把我家妹妹帶出門
而且她後來也超收了小朋友..從來沒有告知我們
這位媽媽
謝謝你的感同身受

我們有簽約
因為我們妹妹是給他帶的第一個小孩
是最後那個1個多月的baby應該沒有簽約
但我想那1個多月的baby父母他們可能不清楚合約規定
所以才給保母帶

之前是有打電話跟保母協會確認
是否只能帶兩歲以下最多兩個
保母協會有確認沒錯
如果有超收情形會請保母限期改善
不過礙於情分
我並沒有說保母的名字

我想保母也是隱瞞著協會的
身為媽媽真的覺得很沒保障
所以我們夫妻最後決定就是讓保母帶到這個月底
下個月提早去上幼稚園
我先生剛好有休長假
會陪我們妹妹去適應一下幼稚園





azurechen616 wrote:
我這樣算刁難?
我根本什麼都還沒做

我的擔心是萬一發生事情怎麼辦?
而且覺得完全不被尊重
是沒有告知我他"現在"要多帶一個 我才覺得生氣
而且現在還刻意把帶6.7個月弟弟跟一個多月妹妹推車放在遠處(在社區中庭)
再走過來接我女兒
就是不想讓我知道他有多帶小孩


保母家現在也不過是1:3,送去幼稚園師生比應是1:>3吧?
以保母家相對單純的環境,難道3人以上的幼稚園就比較安全?
再者,幼稚園要多收甚至超收學生會主動告知家長甚至需要家長同意嗎?
不知要如何感同身受
為何不能感同身受?
我現在一個月付15000元給保母
該給的我沒少給過
就是希望他可以在規定的人數下帶我的小孩
保母還需要給三節獎金 跟年終一個月

幼稚園的收費 大約10000元(月費加註冊費)
不收三節 年終
收費標準不同 人數當然不同


兩種不同機構且孩子年齡不同 如何比較?

azurechen616 wrote:
我的女兒現在1歲11...(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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