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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申請不到生育津貼

申請生育津貼失敗了。

我是媽媽,我的戶籍在桃園縣。
我的baby跟她爸爸設籍在桃園市。

去申請桃園市的生育津貼失敗了。。。

市公所網頁的規定是這樣:

補助對象為完成初次設籍於本市之新生兒,且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以新生兒母為申請人,新生兒及其母需設籍於本市。
(二)新生兒母或父一方設籍於本市滿六個月以上。
(三)新移民配偶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有相關證件足資證明與設籍本市人士結婚。
(四)有特殊狀況或重大事由,經首長核定專案辦理。

這四個要點,看起來應該是『或』吧?
總不可能符合(一)媽媽已設籍,又符合(三)媽媽沒本國國籍?

我當初是認為我們符合(二)父或母其中一方設籍在桃園市滿六個月
才把baby戶籍設在桃園的。。
現在市公所退回我的申請,說我不符資格,因為我的戶籍不在桃園市。

唉。。。
大家幫我看看,這到底是我明顯的搞錯了,還是規定的語意不清?
(取暖中。。。)

2012-03-16 9: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生育津貼

iceboxliu wrote:
申請生育津貼失敗了。...(恕刪)


那你遷到桃園市就好啦?
沒說你何時要遷到桃園市

這樣不就符合 一跟二...
不專業分享http://tw.myblog.yahoo.com/stephen-peng 不專業賣場http://tw.user.bid.yahoo.com/
iceboxliu wrote:
補助對象為完成初次設籍於本市之新生兒,且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以新生兒母為申請人,新生兒及其母需設籍於本市。
(二)新生兒母或父一方設籍於本市滿六個月以上。
(三)新移民配偶尚未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有相關證件足資證明與設籍本市人士結婚。
(四)有特殊狀況或重大事由,經首長核定專案辦理。...(恕刪)

個人的解讀是是"和"(因上面紅字部分), 單純以台灣國民來看我只需要符合1&2即可申請...
(一)是限制申請人標的-限制申請人名義要是母親與新生兒, 設籍不需滿六個月...
(二)是限制申請人資格-限制新生兒母或父一方設籍於本市滿六個月以上...


iceboxliu wrote:
總不可能符合(一)媽媽已設籍,又符合(三)媽媽沒本國國籍?

外籍新娘有可能... 例如: 嫁過來沒有馬上生, 然後生產期剛好是在拿到中華民國國籍後六個月之間...
不過比較有可能是先符合(三)之後再回去看(一)跟(二)...


伽南 wrote:
那你遷到桃園市就好啦?
沒說你何時要遷到桃園市

這樣不就符合 一跟二...

, 不過應該是來不及了...
"前項父或母設籍時間之計算,以其最後遷入本市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日止。"

結論: 應該在生小孩前就得問清楚...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伽南 wrote:
那你遷到桃園市就好啦...(恕刪)


規定裡的確是沒寫,
但承辦人員說媽媽要在生產前就設籍桃園市。。
現在遷戶口也沒用!

總覺得她們人說了算就對了。。。



iisguagua wrote:
個人的解讀是是"和"...(恕刪)


就覺得規定裡平行的寫了四個要點,
要嘛就是『且』(表示四個都要符合)
要嘛就是『或』(表示符合任一項都可以)

阿就不可能同時符合四個阿。。。。

總之的確生產之前就要問清楚,
不過我自己是覺得我生產之前就有詳閱規定,
(然後自以為是『或』)
考慮之後才把baby設在桃園市的。
不然若設在我的蘆竹鄉,生育津貼還比桃園市多1000塊咧。

當初是覺得既然我們目前住在桃園市,
到時若沒有搬家,小朋友要上學的時候就不用遷戶籍了。

討厭啦沒申請到~不然5000塊也可以買好多奶粉尿布了說!
我之前也遇到這個問題
不過是永和區公所

公文裡的"或"字,他們主管機關不認帳,
明明就寫父或母需設籍滿一年,
申請時,課長堅持是父母均要
去申訴後,發現公告立即更改
法院陳情卻是回我申訴時效過期,故不予討論(因為遇到台北縣升級)
整個感覺就是官官相護,
所以,建議找議員或記者陳情,
不然就像我只能無奈!
I am One!!

iceboxliu wrote:
還是規定的語意不清...(恕刪)

+1 寫規定的語意不清不楚~

可以申訴看看~
妳的戶籍是設在桃園縣,妳老公是桃園市,要不妳請妳老公去申請試試吧
不懂此欄的用途是啥

dknygucci86 wrote:
要不妳請妳老公去申請試試吧...(恕刪)

直接打槍...

iceboxliu wrote:
補助對象為完成初次設籍於本市之新生兒,且合於下列規定者:
(一)以新生兒母為申請人,新生兒及其母需設籍於本市。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iceboxliu wrote:
就覺得規定裡平行的寫了四個要點,
要嘛就是『且』(表示四個都要符合)
要嘛就是『或』(表示符合任一項都可以)...(恕刪)

您也知道的, 政府講話通常是不清不楚的... 不然出錯後怎麼凹回來...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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