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主是我妹...
我妹目前有一個2歲半小孩跟一個預產期12月的小孩...
日前她向雇主提出希望雇主給他6個月的留職停薪/育嬰假,但是公司堅決只肯給2個月或要她馬上辭職...
想請問各位-這樣是合法的嗎?又或我妹可以如何做以便得到育嬰假...
他是已經有6個月後雇主那邊一定沒有職位給他的心理準備了...
chriztation wrote:
有一個2歲半小孩跟一個預產期12月的小孩
遇到這種雇主就不用跟他客氣了!
建議:
請妳妹繼續上班,等12月小孩生下之後,先請產假。
然後再請老大的育嬰假(不過老大現在2歲半,育嬰津貼就領不滿6個月了)。
接著請老二的育嬰假(這可以領到完整的6個月津貼)。
接下來就讓老闆資遣你吧(當然你要有一些蒐證),然後再領6個月的勞保津貼(熊熊忘記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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