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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保險

最近上網查了一些資料

寶寶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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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約於第一年及第2年繳清

再加上富邦的富邦產物 安心守護系列-兒童保障計劃女 計畫一 0歲 700

請問,這樣ok嗎???
2011-06-03 15:2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寶寶保險
規劃內容只有 實支實付型醫療..

意外險 產險便宜. 但須注意 他是 非保證續保商品


這是你自己找的 還是業務員 規劃?


不是很建議這樣規劃喔!!


很多人都只注意到小孩..

但是 付保費的你(你) 卻沒保 或保不夠..

這種現象 請多注意囉..


Down大
我覺得你很有概念

雙實支實付醫療才是王道
小北鼻這再加上意外險就滿夠了
年紀這麼小保癌症或重大疾病險沒太大意義
有餘力再保
買2份醫療實支實付..

這點我很認同..

因為我也是這樣規劃..

但是如果只有實支實付醫療..

那損失的薪資收入..

該從哪裡來?


在有健保的情況下..

其實大部分自付額都不高..

這樣的情況下..

2份實支實付..

實在難補足你的損失..

再有手術的情況下..

差距會更明顯..


當然 想怎樣買 是各位的自由..

但有沒有依照 每個人的實際狀況去規劃..

而只是找個罐頭保單 的建議書..

實在不是太好..


個人意見 參考就好



只有CN為本人,其他被保人為小女。

這是朋友幫我規劃的保單,實支實付和定額給付都有包含,連同重大疾病、癌症險和意外險都包含!
可以參考看看。

Drango wrote:


只有CN為本人,其他被保人為小女。

這是朋友幫我規劃的保單,實支實付和定額給付都有包含,連同重大疾病、癌症險和意外險都包含!
可以參考看看。



我特地去查了一下這份保單內容..

以前我也會賣國華的防癌險 因為可以當主約..

意外險實支實付 又強..

但是這份保單有幾個問題..

提出來給你參考一下..



這是國華的保單..

之後可能會變台銀人壽..

但這不是重點..


1.這位大大有提到 這包含重大疾病..

是沒錯 但其實只是壽險加重大疾病 提前給付..

並不是真的重大疾病險..

就算是 保額10萬 也沒太大意義..

不過 當主約是還OK..

2.防癌險 目前新的有含安寧病房..

但手術併發症 還是沒賠..

我之前買的(97) 安寧跟手術併發都沒賠..

3.國華的實支實付醫療險 是兩階段平準式費率

現階段 跟同業比起來 是有點貴 但後期應該就打平了..

4.日額偏低 約3000以內 不過先求有 再求好 有預算再增加吧..


大概就這些問題吧..

希望有幫助..

祈紅奶茶 wrote:
我特地去查了一下這份...(恕刪)


我問過我朋友,他說只要是因為癌症引起的併發症就有理賠,就是要在診斷書上特別寫上因為癌症引起。

我會保國華醫療險,是因為他只要繳費三年沒申請理賠,保費減一半,就只剩1645元,定額型就每年繳顧定的金額,不會因為年紀而調保費。

重大疾病其實對一個小朋友來說,得到的機率很低,所以沒有特別買這一像商品,只用壽險內附的來保障!


Drango wrote:
我問過我朋友,他說只要是因為癌症引起的併發症就有理賠,就是要在診斷書上特別寫上因為癌症引起。

我會保國華醫療險,是因為他只要繳費三年沒申請理賠,保費減一半,就只剩1645元,定額型就每年繳顧定的金額,不會因為年紀而調保費。

重大疾病其實對一個小朋友來說,得到的機率很低,所以沒有特別買這一像商品,只用壽險內附的來保障!



請你再確認一下..

我知道癌症併發症 住院日額會賠..

但是癌症併發的手術 是不是真的會賠??

保險 還是請以條款為主..

你看一下第二條 名詞定義..

癌症住院 跟 癌症手術 的內容是不一樣的..

請確保你的權益..


Drango wrote:
我問過我朋友,他說只要是因為癌症引起的併發症就有理賠,就是要在診斷書上特別寫上因為癌症引起。

我會保國華醫療險,是因為他只要繳費三年沒申請理賠,保費減一半,就只剩1645元,定額型就每年繳顧定的金額,不會因為年紀而調保費。

重大疾病其實對一個小朋友來說,得到的機率很低,所以沒有特別買這一像商品,只用壽險內附的來保障!




名詞定義
第二條:
本附約所稱「癌症」係指被保險人於本附約生效日或復效日後第九十一日起,經診斷初次罹患組織細胞
異常增生及有轉移特性之惡性腫瘤且經病理切片檢驗或惡性白血球過多症且經血液學檢查,確定符合行
政院衛生署最近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統計分類標準」(如附表一)歸屬於惡性腫瘤之疾病。
本附約所稱「醫院」係指依照醫療法規定領有開業執照並設有病房收治病人之公、私立及財團法人醫院。
本附約所稱「癌症住院」係指被保險人因癌症本身或癌症本身所直接引起之併發症,經醫師診斷,必須
入住醫院診療,且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日間、呼吸照護、復健等住
院情形。
本附約所稱「癌症手術」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並以此癌症為直接原因,於醫院接受惡性
腫瘤及其轉移部位之切除手術(不含切片檢查)治療者。


我去國華的網站把條款找出來了..


本附約所稱「癌症住院」係指被保險人因<癌症本身或癌症本身所直接引起之併發症>,經醫師診斷,必須
入住醫院診療,且經正式辦理住院手續並確實在醫院接受診療者,但不包含日間、呼吸照護、復健等住
院情形。


本附約所稱「癌症手術」係指被保險人經醫師診斷罹患癌症,並以此<癌症為直接原因>,於醫院接受惡性
腫瘤及其轉移部位之切除手術(不含切片檢查)治療者。



看清楚囉..

住院部分有寫<癌症本身或癌症本身所直接引起之併發症>

手術部分寫<以此癌症為直接原因>


所以癌症手術 是不賠併發症的..

貼這文 只是讓你知道 權益在哪..

減少以後 理賠的困擾..

祈紅奶茶 wrote:
名詞定義第二條:本附...(恕刪)


所以你的意思是說,癌症手術的部分,是不理賠因癌症手術所引起的併發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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