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因為寶寶而要成婚(跟老婆交往七年了),訂於四月底登記結婚。
我戶口在台南,老婆戶口在台中。計畫會遷到新北市,因為我在新北市工作,住也住在這。
不過目前想到生育補助都有卡設籍滿6個月/9個月,所以考慮暫緩遷戶口的計畫(反正登記結婚,夫妻不一定要在同個戶口吧)。
目前胎兒已經快三個月。新北市必須要設籍滿9個月才能領取,所以如果我現在遷戶口到新北市,也領不到補助,所以應該是不會遷了。
台南的第一名幼兒補助雖然只有六千(第二名胎兒有一萬二),但設籍只要滿6個月,而我在台南設籍已經好幾年,資格不成問題。
台中設籍限制長達一年,但金額有一萬,我老婆在台中也早就超過一年,資格也不是問題。
所以目前看起來,老婆的戶口別遷,到時把小孩入到老婆台中的戶籍,至少能領一萬元,然後再遷來台北。
我覺得這生育補助政策不太好。懷胎也不過9個半月,卻有縣市要求要設籍一年,這不是擺明說你遷到我台中市要先住個三個月後再努力造人、你遷到我新北市前最好不要先懷有身孕,否則就不補助你。
像我這種因為寶寶而成婚、成家、遷戶籍的人來說,就更不用說了,等確定身孕時寶寶也差不多已經3週~1個月大,把婚事處理完也差不多是三到四個月,如果這時才遷戶口,可能會連設籍6月的門檻也達不到。
總覺得生育是國家大計,怎麼只有地方性政策,每個地方的金額不一樣,設的門檻也讓新人結婚不敢遷戶籍(縱使設這些門檻是合理的),真無奈。
奉勸有計劃性生育、戶籍所在地影響不大的人,即使人不在台北,先把戶籍遷來台北親戚家,等戶籍滿一年、小孩出生領走兩萬,把戶籍再遷回去。
像我這種突發性的,即使會在台北住超過一年,到時也沒辦法回溯來領這補助,只能暫時不遷戶口了。
地方性政策一定有他的限制,這很合理。有計畫、有預謀的人,都可以領到兩萬,但像我這種案例,即使要在這邊定居,但照正常程序走反而會變成生育補助無門、也無法等到住滿一年再回溯,也是事實,有什麼辦法,就是這麼一回事囉。
嘴砲01,黑單沒啥好說,跟渣浪費什麼時間
原來補助還真的能鼓勵生育?就補哪麼一點點,難道不知道一個小孩跟養台進口車差不多嗎?
車貸頂多三五年,小孩可是隨便都二三十年。在乎那個小補助,然後花更大條?聽起來好像是政府玩促銷
還真的有人會care...難怪人家說,條件差的生越多...
月子中心一個月10幾萬,我同事問我說:真貴
我說:是很貴,但是連10幾萬都拿不出來,你有甚麼資格讓人叫你"老爸"? 何況後續花更多
這年代,沒那個屁股就不要過度消費,養小孩比雙B還貴..說真的,條件不好的,多想想吧
自己生的,自己做的決定,政府沒義務買單,就跟卡債一樣,銀行不需要跟你協商
錢是你花的,小孩是你生的,憑甚麼要補助全民買單??
自己多點本事替自己做的事情負責比較實在吧?
不然套子也便宜很多,人流也比養小孩便宜多了
Be a responsible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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